補償還沒到位,好好的房子說沒就沒了。這是很多被拆遷人朋友在面臨拆遷時,最擔心的情況。這種突如其來的「失房」危機,背後通常就是表現形式五花八門的「強拆」作為。
京尚拆遷律師稍前也為大家總結了實踐中最常見的幾類強拆形式。今天咱們就一起來看看,當強拆真的要發生或者已經發生時,被拆遷人要做些什麼,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權利少受損害,並為自己爭取到充分合理的補償和賠償。
面對以拆違促拆遷時,盯緊違建查處程序是不是合法
以拆違促拆遷,簡單來說就是在拆遷過程中,對因各種原因缺少手續證件,或存在權屬爭議的房子,一刀切式地認定為違建,然後直接以拆違的名義實施強制拆除,以此達到壓低拆遷補償、加快拆遷進度的目的。
但這類強拆中往往存在一些違建調查認定方面的瑕疵,或者其他方面的程序問題。這時被拆遷人朋友可以著重關注查違拆違程序是不是合法。如果收到了限期拆除決定文書或者催告通知的,可以及時進行陳述申辯,通過複議或訴訟途徑進行權利救濟;如果沒有見到相關文書就直接被強拆的,可以針對程序違法問題啟動法律程序維權,並進一步主張強拆違法,申請國家賠償。
進入司法強拆程序時,提高警惕及早促成拆遷談判
為什麼在「行政強拆」退出歷史舞台後,相關法律法規又重新強調了「司法強拆」這種合法的強拆形式呢?其實這是為了在保障被拆遷人權利的同時,也給拆遷方能夠順利推進徵收拆遷工作上一道保險。
有一位當事人的房子被拆了很多年,但是因為拆遷方與某戶拆遷戶沒能協商一致,該戶被拆遷人一直未能搬遷,回遷房也就一直沒有建好,幾十戶被拆遷人都在苦苦等待回家。拆遷方按部就班地啟動了司法強拆程序,最終促成了拆遷安置工作的繼續推進。
可見司法強拆程序的合法啟動,能夠對拆遷工作的正常完成起到幫助作用。但被拆遷人朋友們要注意,司法強拆是要嚴格滿足法定條件,並嚴格依法定程序啟動的。
如果有被拆遷人遇到和拆遷方難以協商一致的情況時,就要隨時警惕強拆發生的可能。被拆遷人朋友們這時候要注意在拆遷公告中發布的簽約期限,如果超出這個期限,雙方還沒有簽訂拆遷協議的,房屋徵收部門就可以報請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了。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司法強拆前置程序已經開始啟動了。
如果被拆遷人朋友收到了《房屋補償決定》,對補償決定中確定的補償條件有異議,一定要及時針對這份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以此推動拆遷談判的重啟。如果在法定期限內,被拆遷人既沒有啟動法律程序,也沒有搬遷,市縣級人民政府就可以展開下一步行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實施拆房了。
避免違法強拆財產損失,提前做好取證準備工作
當然,實踐中也可能出現拆遷方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走完所有司法強拆程序,而是直接違法實施強拆的情況。
為了避免這類情況發生,被拆遷人朋友們在簽約不成時,就要開始做好取證存證的工作部署了,要保存好房屋權屬證件,做好對房屋和強拆現場拍照錄像的準備工作,收集保存房屋中的重要財產的票據以及圖像記錄等。
這樣如果真的發生了違法強拆,咱們手上也有充分證據,可以通過啟動法律程序的方式,確定強拆行為違法,並主張財產損失的賠償。
強拆發生前後,被拆遷人還有許多維權工作可以做。實踐中除了啟動法律程序,通過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方式確定拆遷方行為違法之外,被拆遷人還要做好隨時切入談判程序的準備。
確定拆遷方行為違法,只是維權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咱們的補償權利和應得的賠償「變現」,才是維權的最終目標。為了實現這個維權目標,被拆遷人朋友們在多學習征地拆遷法律知識之餘,也要把握機會積極諮詢專業律師,多學習律師通過辦案實踐總結的維權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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