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人養老金制度的目的何在?對於社會養老有什麼好處?

2020-04-08   暖心人社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是,至今仍然有一些省份中人的養老金待遇並沒有理順。為什麼國家要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呢?

第一,推動養老的社會化。

養老的社會化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過去的時候,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退休人員的各種工資、獎金、福利待遇,都是完全按照在職職工的標準來發放,只不過是發放原先職務工資待遇的一定比例。這種待遇機制非常僵化,把養老責任推給了用人單位,也就是政府。

政府為了做好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很多機構還往往建立了老乾支部、設立專人負責老乾工作。這實際上都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也增加了單位的負擔。

通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不再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而是由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承擔,儘管國家會在養老保險基金收支不足時予以補貼,但是畢竟責任進行了區分

第二,推行養老保險制度並軌。

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際上早在1991年啟動,後續又經歷了1995、1997和2005年等多次完善,才形成了現在的養老待遇機制和保險費收繳制度。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機制是完全一致的,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


不過,對於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的繳費年限,機關事業單位會發放過渡性養老金。實際上,企業工作人員在當地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帳戶以前的繳費年限,一樣也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不過這兩部分過渡性養老金,隨著時間的推移,都會逐漸消失。最終,大家的養老金待遇就只剩下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

為了彌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可能的下降,國家建立了職業年金機制。實際上,企業也有類似的企業年金制度,不過一般只有國有大型企業才建立起來。相信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完善,企業年金制度會越來越完善,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參加。

第三,改革一些陳舊機制。

過去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主要是根據退休時工齡發放退休前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同時還要加上退休時職務、崗位級別確定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

這樣的待遇機制,會過度凸顯職務級別的重要性, 讓很多人無法腳踏實地的長期工作。甚至出現個別人員利用制度空缺,在退休時突擊提升級別,這樣養老金待遇上去了,而且也不會占多久崗位。雖然做了好人,但是增加了財政養老壓力。

完善中人養老金制度的目的何在?對於社會養老有什麼好處?

改革後的養老保險制度,更加注重於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的因素。每一年的繳費年限,每一個月的繳費都會對養老金產生影響,這樣會對退休人員更加公正。也就是所謂的級別不夠,時間來補。而不再跟過去一樣,級別就是難以逾越的鴻溝。

為了實現退休待遇的平穩過渡,國家還規定了10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在發放退休老辦法待遇的基礎上,會額外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的高出部分,到2024年逐漸實現100%的養老金待遇新辦法計發。

總體來看,中人養老金制度完善的過程中,確實遇到了比較複雜的麻煩,現在只有幾個省市完全實現了待遇的理順。不過要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中人養老金理順的條件越來越具備,會有越來越多的地區理順並完善有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