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檢察院助企業解除限制消費令 保障有序復工復產

2020-03-31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泰州檢察院助企業解除限制消費令 保障有序復工復產

作者:盧志堅 葛東升 張伶 新聞來源:正義網

限制消費令解除了

泰州醫藥高新區:依法監督助推企業復工復產   

  「我的名字終於從限制消費『黑名單』上解除了,我得抓緊時間談業務,早日全面復工復產!」3月26日一早,江蘇省靖江市一家建材廠廠長老呂,從江蘇南京坐上高鐵前往安徽合肥洽談業務。這是一年多來老呂第一次有資格乘坐高鐵出行,此前他被列入了限制消費「黑名單」,無法買票。

  原來,2017年9月,當地行政部門發現,老呂所在的這家建材廠在生產水泥時沒有履行環保審批手續,也沒有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根據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了罰款2萬元、停止生產水泥製品的行政處罰決定。建材廠雖然按時繳納了罰款,但並沒有停產,也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泰州市環保類非訴執行案件歸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管轄的規定,2018年5月,相關行政部門向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申請准許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並於2019年1月21日申請執行。次日,老呂被法院列入限制消費名單。2019年3月,老呂將建材廠停產停業,9個月後獲得了相關環保許可,已經可以重新投產。今年3月,當老呂準備為廠子復產復工外出談業務時,卻發現自己還在限制消費「黑名單」上,無法購買高鐵票。

  今年3月3日,在律師的建議下,老呂致電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申請監督解除自己的限制消費令。檢察官立即核實老呂的限制消費令情況,並趕到靖江調查建材廠的生產經營情況以及環保許可情況。檢察官了解到,建材廠確實於2019年底取得了環保許可,可以重新營業。今年2月起,訂單紛至沓來。而原材料採購、業務洽談,這些都需要老呂本人處理,由於他被限制消費,無法購買高鐵票,幾乎寸步難行,復工復產陷入困境。

  為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今年3月18日,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將老呂移出限制消費名單。3月21日,相關單位解除了對他的消費限制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BQA9MnEBfwtFQPkdsQX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