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看民間借貸糾紛,情形嚴重地也要判刑

2019-11-22     債務說法

現實中,因為民間借貸而產生糾紛的情況其實也是很多的,但有些卻涉及到了刑事犯罪,當事人被判刑之後就到監獄裡面服刑去了,不過更多的只是當做了一般的民事糾紛來處理。那究竟民間借貸糾紛什麼情況下能判刑呢?

一、報復、毆打債主

這類情形原來還是比較少見,畢竟欠債人一般都不會主動去找債主。但是,也有少數的欠債人比債主還橫。

最常見的就是欠債人受到來自法院的傳票,然後以還錢為名把債主喊出來,接下來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信用卡逾期、惡意不還

信用卡如果多次出現逾期,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1.本人主動不還;

2.本人無能力償還。

針對無能力償還者,是不會坐牢的,但是會上銀行的黑名單,無法再貸款。無力償還並不是一種解脫,相反,信用卡逾期所產生的違約金還是會算上的。等你的帳戶有錢時,銀行第一時間會找到你,然後主動扣款,你的錢不會在銀行卡上逗留超過一天。如果本人拒不還款,屬於惡意欠款,會觸犯刑法。

根據《刑法》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這屬於比較常見的情形,債主去法院上訴,法院根據調查審理判決欠債人馬上歸還欠款。既然已經宣判,事實又清楚,按理說欠債人就該執行。可是,部分欠債人明明有能力償還,卻拒不還錢。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大家應該清楚一般在存在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時候,才會被認定為刑事犯罪,那麼也才可以依法對行為人量刑處罰。否則的話,民間借貸糾紛只會按照一般的民事糾紛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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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9fW2mW4BMH2_cNUgktp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