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伊川縣一女子李某晶將車停在人民大街機動車道上,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被交警部門依法拍照取證並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
然後
他發了一條朋友圈
以下內容為防止教壞小朋友已被小編「和諧」
接到《告知單》後
李某晶不思己過,反而在微信朋友圈
使用帶有侮辱性的字眼對交警進行辱罵
隨後其朋友圈截圖被大量轉發
引來社會關注,影響惡劣
發現此情後,伊川交警大隊展開調查並成功鎖定違法人員李某晶。最終,李某晶因自己一時痛快,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天。
交 警 提 示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網絡言行同樣
要負法律責任
對於惡意辱罵執法人員的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堅決維護執法人員執法權威
和國家法律尊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9eGUNG8BMH2_cNUgPvm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