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力!互助交警依法逮捕4名涉嫌危險駕駛罪犯罪嫌疑人

2019-11-14     海東時報

2019年11月14日,互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雲、解成某、雷有某、魏生某執行逮捕。

2019年5月1日16時20分,張某雲醉酒後駕駛青BP64**號小型轎車沿互助縣南門峽尕寺加村阿里莊自然村村道由東向西行駛中,分別與由駕駛員阿某某駕駛的青A3Y9**號小型轎車和駕駛員張某某駕駛的青BR15**號小型轎車相撞,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三車損壞。經鑑定,張某雲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濃度為214.1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9年5月31日16時30分,解成某駕駛青AL38**號車,沿丹高線由南向北行駛,車行駛至丹高線19公里加500米處時,與前方正在掉頭的互助縣哈拉直溝鄉新莊村村民溫某某駕駛的「時風」牌低速電動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鑑定:解成某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濃度為178.86/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9年6月26日00時30分許,雷有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醉酒駕駛青BC28**號麵包車沿威遠鎮建材巷由東向西行駛至和逸假日賓館門口處,與前方同向行駛的駕駛人張某某駕駛的青AWC5**號小型客車相撞,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兩車損壞。經鑑定,雷有某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濃度為141.52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9年7月13日18時30分許,魏生某酒後駕駛無號牌輕便三輪摩托車沿西互線由北向南行駛至17km+500M路口左轉彎向東行駛時,與相對方向駕駛人陶某某駕駛的青AWQ3**小型轎車相撞,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無號牌輕便三輪摩托車駕駛人魏生某、乘車人王某某受傷,兩車損壞。經鑑定:魏生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濃度為127.785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今後,交警大隊將對危險駕駛持續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形成嚴管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有效遏制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提醒廣大駕駛人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做到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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