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9月18日上午在貴陽市中院公開開庭一審宣判,法庭的宣判結果為死刑。被告人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余華英自1993年以來夥同他人先後拐賣11名兒童,這其中包括被她拐賣26年,導致親生父母抑鬱而亡的女孩楊妞花。
9月18日,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從楊妞花那裡獲悉,她和代理律師王文廣在庭審現場見證了宣判過程。
聽到這個判決結果,楊妞花激動地哭了。今天她將回到織金縣老家,把這個判決書拿到父母的墳前,把結果分享給他們。
楊妞花和律師王文廣到達庭審現場
被拐26年,她一直記得人販子的臉
1995年,5歲的楊妞花在貴州貴陽被鄰居余華英拐走。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找到了家。2022年6月,她把拐走她26年的人販子余華英送進了監獄。
2023年7月14日,在貴陽的庭審現場,時隔27年後,楊妞花再次見到了當年拐走她的余華英。
楊妞花說,她永遠記得余華英的那一張臉,這是5歲時就深深刻在她腦子裡的畫像:
三角眼、高顴骨、短頭髮,尤其是她長了一副男人相……
余華英近照
當余華英被帶進法庭的那一刻起,楊妞花就用一雙眼睛全程盯著余華英,她很想看看這個害得她家破人亡的人販子是否還認識她。她以為余華英會注意到她,可是余華英低著頭始終沒有看她。
余華英是哭著走進法庭的,但在楊妞花看來,余華英的哭不是因為內疚,而是害怕,因為三四分鐘後余華英情緒穩定了,她在法庭上沒有表現出懊悔、道歉的態度,沒有認真回答法官的問題。
7月14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受害人楊妞花和她的親生姐姐出庭,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被告人余華英當庭供述,她一共拐賣了11名兒童。11名兒童最終被不同的中間人賣到了河北邯鄲。
「在我做陳述的時候,我覺得她根本就沒有認真去聽我說的是什麼,包括在法庭上法官問她的時候,她都會說我不曉得,我聽不清你說什麼,我聽不懂你說什麼。她那個語氣完全不像一個犯罪的人在受審,倒像跟別人吵架,整個過程都是。」楊妞花說。
2021年,楊妞花尋親成功,回到貴州與家人相認。受訪者供圖
余華英曾兩次入獄兩次出獄,親生骨肉都賣
余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戶籍在重慶。1984年,時年21歲的余華英在雲南大理遊玩時結識了重慶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兩人結婚,王某文把余華英帶回了老家。
據澎湃新聞報道,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倆的風評並不好。王某文經常在外面搞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楊妞花說,余華英從來不會去主動交代她拐賣了多少個孩子,只有被找到一個她才會承認一個。這導致她錯失了在1997年有可能回歸家庭的機會,那一年她的爸媽還沒有去世,還在尋找她。
楊妞花說,公安部門曾告訴她,余華英的檔案里,1997年在邯鄲被抓過,當時,余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後釋放。楊妞花告訴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余華英在2004年之前都是在河北生活的,不過她總是行蹤不定,去南方然後又回到北方。
楊妞花被拐後,親生父母於1997年和1998年相繼離世。
「如果她當年被捕後老實交代,我可能就不會尋親26年,就有可能見到親生父母,他們也不會那麼早去世。」楊妞花難過地說。
根據檢方指控和此前判決,1993年至1996年,余華英陸續夥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龔某良拐賣多名兒童,這些兒童均被從西南地區拐賣至河北邯鄲。
2004年,余華英因拐賣兒童罪被雲南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余華英於2009年釋放。
童年楊妞花的家庭合影
余華英的拐賣之路始於她賣掉自己的私生子。據澎湃新聞報道,1992年,余華英打工期間,結識了龔某良。余華英在沒有與王某文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龔某良同居,並產下一名男嬰。由於是私生子,余華英和龔某良商議把男嬰賣掉,共獲得了6000多元的報酬。
自此之後,余華英開啟了拐賣兒童的犯罪之路。
如今,在貴陽市中院的法庭上,當公訴人員在陳述被拐11個孩子的家庭發生了什麼,他們的父母把金錢散盡,全國各地奔波的時候,余華英自始至終也沒有抬頭,直到說到她賣掉自己的孩子,余華英的情緒一下就上來了。
「她的眼淚是往下灑的,她用帶著手銬的手抹著眼淚,她哭的時候整個表情都不一樣了,嘴都已經往外凸了。然後她一直在解釋她想要個兒子,她這輩子生的都是女兒,也就是說她把這個孩子賣掉之後,可能也成為了她的遺憾。」楊妞花回憶說。
楊妞花哭倒在父母墳前(受訪者供圖)
傷害:她用半瓶開水澆在我頭上,長大後我還害怕短髮女性
1995年,當楊妞花被余華英帶到河北邯鄲後,可能由於女孩子不好賣,楊妞花有半個月的時間都沒有被賣出去,她被余華英養了一段時間。
「我記憶裡面最深刻的就是下火車她打了我一次,收養期間用開水燙了我一次。用暖壺,裡面半瓶的開水直接澆在我頭上,當時燙得我滿院子跳。」楊妞花說。
這些,都被余華英當庭反駁了。
楊妞花說,長大之後她還會害怕跟余華英長相相似的人,比如說留短髮的女性,以及會把襯衣塞在褲子裡的女性,還有抽皮帶的那個動作都會令自己害怕……
1995年的冬天,河北省邯鄲市某村,村民王某芹買下了楊妞花,給其聾啞、單身的兒子做養女。隨著楊妞花一天天長大,村裡的風言風語開始傳進她的耳朵,說她是被買來給她聾啞的爸爸當媳婦的,這讓她差點動了自殺的念頭。
從小就被村裡歧視的楊妞花始終覺得自己有一天能嫁出去都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2012年楊妞花經人介紹結了婚,在婆婆一家人的幫助下,她開始努力尋找自己的親生家庭。
2021年5月15日,DNA比對成功,楊妞花從河北邯鄲趕回了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找到了自己的姐姐。
之後,楊妞花先後到邯鄲和貴州的公安機關報案,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於2022年6月6日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6月底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
許多年後,楊妞花才從爸爸生前的同事那裡得知,她爸爸當年在紙箱廠上班,媽媽在貴陽賣水果,父母一直很愛她。
她至今都清楚地記得,被拐後的第一個晚上,她做了一個夢,夢裡面媽媽在漫山遍野中喊她的名字「妞花」,媽媽帶了好多人都在山上喊她的名字,然後她就醒了,她從此記住了自己在貴陽的名字「楊妞花」。
楊妞花哭倒在父母墳前(受訪者供圖)
為什麼要求判處人販子死刑?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稱,「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罪一案」的意義已經超過了案件本身,該案如果能重判余華英,將會成為以後拐賣兒童罪的標杆案例,也只有嚴懲人販子才可能震懾犯罪,才可能讓更多的被拐兒童早日回家,減少此類悲劇的發生。希望這種熱點被拐案件能讓全社會都來關注被拐群體。
同樣備受矚目的「孫卓被拐案」中,孫卓爸爸孫海洋同樣強烈要求判處人販子死刑。今年4月7日,曾經拐騙孫卓的人販子吳某龍出庭受審,作為受害者的孫海洋參加了庭審。法院沒有當庭宣判,而是休庭,擇期宣判。
4月27日,「申聰被拐案」罪犯張維平、周容平被執行死刑。不過這其中有個關鍵人物「梅姨」直到現在都還沒露出真面目。
在今年7月14日貴陽市中院第一次庭審之前,楊妞花從沒有想過要讓人販子去死。
楊妞花以為,她尋親成功只要父母健在,那些喜悅會把這些苦沖淡。
楊妞花
「第一次開庭的頭天晚上,我跟我姐姐商量了,我說,姐姐,明天如果她真誠地給咱們道歉,然後她要是判了無期或者20年,我們就不再繼續上訴了,姐姐說好。到第二天開庭的時候,我們看到她那個狀態是這樣的(狡辯),所以我從那次開完庭之後,在心裡就更加堅定了死刑的想法。」楊妞花說。
楊妞花告訴記者:「我的律師把卷宗調過來之後,余華英在卷宗裡面交代她是偷不到男孩之後,才偷走的我。我又想到她對我的那些虐待,包括在她眼裡我是非常不值錢的,我特別咽不下去這口氣。」
在楊妞花看來,她的父母把她當寶貝一樣疼愛,拼了命地找,甚至為此付出了年輕的生命,但在人販子眼中,她卻是一件不值錢的「商品」。
「我希望她能夠判處死刑,雖然我說這句話的時候也有一點極端,但是我覺得她傷害的不只是一個家庭,她並沒有真心悔過,她以前被抓過那麼多次,都給過她機會,可是她不思悔改啊,一次次的進去,這樣的人為什麼要再給她機會呢?」楊妞花氣憤地說。
余華英被抓之後,經貴陽市公安部門查實,其帳戶上沒有任何財產。楊妞花稱她並不需要對方的經濟賠償,提起民事訴訟明知道余華英賠不起,只要求法律嚴判她,這就夠了。
楊妞花開了自己的社交帳號,在帳號上她從不介意向大家講述自己的故事,她說她不怕講多少遍,怕的是大家把這個事遺忘了,忘記人販子的惡,然後再出現一個個悲劇,因為這些事在她身上從來沒有過去過。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殷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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