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忘記
今年正月初五
白蓮妨害公務案
昨天
該案六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其中汪某某
刑期最長
為一年三個月
暴力襲警
案情回顧
2019年2月9日
白蓮鎮大橋
白蓮派出所民輔警上街疏導交通,發現一輛白色SUV違停,勸導無果後,民警欲對其開具罰單,執法過程中,車上兩女子下車後對執勤民輔警推搡、辱罵,隨後打電話叫來親朋好友,對民輔警進行毆打,周邊勸導群眾一併遭受無妄之災。
案件發生後,浠水副縣長、公安局長田勇高度重視,立即指令治安、巡特警以及蔡河、清泉派出所等部門前往支援,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囂張氣焰!同時,啟動以督察大隊牽頭的民警維權組,切實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人民警察執法權威。
汪某某 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白蓮妨害公務案判決情況
汪某某被判15個月
周某某被判9個月
周某水被判14個月
周某被判7個月
汪某偉被判9個月
周某橋被判8個月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
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配合警方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法從重處罰。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
執法權威不容挑釁 向辱警襲警亮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