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與經紀人為錢鬧掰背後,是藝人忘恩負義還是經紀人貪得無厭?

2022-05-25     娛扒乩

原標題:藝人與經紀人為錢鬧掰背後,是藝人忘恩負義還是經紀人貪得無厭?

陳志朋前經紀人威廉在陳志朋生日的第二天宣布終止14年的合作,並曝光原因是「長期拖欠經紀人佣金」。

由於陳志朋之前的官方工作帳號都在威廉手裡,所以在工作室的微博上也發了終止合作的聲明,並且回應了粉絲問灰V的問題,說是「沒有交費,我不能掏自己的腰包來給他充面子吧」。不過很快這個帳號被禁言了。

但也足夠讓人感受到,兩人在金錢上鬧得十分不愉快。

於是,網上便迎來了一波交鋒。有支持經紀人維權的,有為陳志朋叫屈的。

其實經紀人與藝人因為錢鬧掰的例子比比皆是,那麼這個現象的背後,究竟是藝人忘恩負義還是經紀人貪得無厭呢?

藝人和經紀人的矛盾癥結在哪?

其實藝人和經紀人這樣的組合是很奇妙的,本是相互成就的關係,但很難達到相互感激。一不小心就能掰扯點是非出來。

藝人如果走紅了,會覺得自己天命如此,或者覺得是自己的實力和努力使然,跟經紀人關係不大。反而覺得經紀人一直要分成,要佣金,還數額很大,無異於吸血。

經紀人這面卻並不會覺得自己是坐享其成,帶藝人還是很辛苦的,不僅要鞍前馬後地伺候,辛苦應酬周轉為藝人爭取機會,費勁心思將人捧紅後,人家卻翻臉不認人,過河便拆橋。那在經紀人看來這藝人就是忘恩負義。

之前張柏芝主演《喜劇之王》一炮而紅後,就以「經紀人條件太苛刻」為由,要求和前經紀人朱永龍解約。朱永龍這面的說法是張柏芝不想付佣金,控告其違約,追討薪酬。

有些個人經紀只是與藝人有口頭協議的,面對藝人違約,真要追討佣金還費勁,導致會有毀掉藝人的行為。

比如之前韓磊被前經紀人舉報稅務問題,業內知情人士就透露,是因為韓磊簽了新公司後,前經紀人不滿。

這次陳志朋前經紀人也指出陳志朋違規操作收入,其要玉碎的意圖也很明顯。

誰都不甘自己的付出打水漂。

可以看到很多劇組招募中,啟用新人的會強調未簽約優先。就是不想自己簽下來,不能白白培養了別人家的人。有時候也會置換,我們家的劇用幾個你家的人,你家的劇用幾個我家的人。

人家順帶的資源都緊著用到自己人身上,經紀人辛辛苦苦拼來的機會要是為別人做了嫁衣,又怎麼甘心。

以至於有些藝人與經紀公司合約到期,經紀公司都不想放人。想周筆暢跟天娛不續約還鬧出挺大動靜,賈靜雯合約到期不續還被前經紀人指責忘恩負義。

藝人們換經紀人換公司,大多是尋求自身更好的發展,但前經紀人卻總覺得遭到了背叛。

其矛盾的癥結其實在於對自身的價值估計過高,對對方的付出不能客觀看待。拿著感情說事,但首要考慮的還是自身的利益。

經紀人與藝人的收入如何分配最合適?

一般來說,經紀人的收入是基礎工資+佣金分成的模式。說白了這份工作就相當於銷售工作,要將自己的藝人推銷出去,幫藝人接到的活越多,收入就越高。

但是,陳志朋這面也委託助理進行了回應,第一段就透漏了兩點關鍵信息,一是兩人口頭約定的經紀合作事宜,二是陳志朋每月向威廉支付固定的經濟報酬,無佣金約定。

這裡就有兩個不規範的地方。一是沒有合同約束,雙方利益難以保障。二是收入分配模式兩人並沒有統一的認識。

在經紀人威廉第二次發文里可以看到他那裡認定的是行業常規的支付模式。

就這樣的情況下,兩人還能合作14年,網友們都覺得很奇怪。其實也不怪,以前收入不多,分歧沒那麼大罷了。

其實如果簽約公司,因為前期基本靠公司包裝攬活,收入一般是三七分,藝人自身只占三分,公司拿下大頭。像之前天娛與他們選秀出來的新人簽約都是這個分成比例。

一般來說,分配比例會逐年上升,成熟點的藝人就自己拿大頭了,最終會是藝人七分,公司三分。

與公司合作的經紀人基本也是公司開固定工資,並根據業績進行佣金分成。

不過也有一些個人經紀人是直接跟藝人合作,合作方式比較自由,但經紀人方面承擔的風險也大。一般固定工資加佣金分成的模式是最常規的。

但是因為是直接合作,合作形式主要還是看當事人兩方具體的協商。拿固定工資這種比較適合成熟藝人,藝人自身的名氣已經足夠攬活。

如果是純佣金分成的,一般五五開,比較考驗經紀人實力,前期投入大但後期回報也大。帶新人尤其有壓力。前期收入微博,後面將藝人打造紅了,收入高了,藝人卻跑了的情況比比皆是,這也很打擊經紀人這種合作方式的積極性。

經紀人和藝人本來就是相輔相成的兩類工作,合作才能共贏,鬧翻基本是兩敗俱傷。

但是,誰工作又不是為了錢呢?合理分配是有效化解矛盾的基礎。簽訂合同是相互尊重的保障。

以前經紀人直接跟藝人口頭協議就合作,靠的是情分和信任。但是往往經不起名利、金錢的誘惑,深入娛樂圈大染缸之後,利益牽扯才是最牢固的綁帶。

藝人要服從工作安排,增強自身業務能力,不給經紀團隊添麻煩方可得重任。經紀團隊要能為藝人接到工作,才算有價值。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68f304a40ef222a2d4fbd4cf4f7940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