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七個有之」的秦如培,被逮捕

2024-11-04     北京日報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4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秦如培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秦如培此前已被「雙開」,通報指出,他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搞「七個有之」,弄虛作假,欺瞞上級。

秦如培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秦如培出生於1962年10月,貴州江口人,曾在貴州工作多年,曾任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省長。

2018年至2024年,秦如培在廣西工作,擔任過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自治區國資委黨委書記等職。

2024年4月,秦如培官宣被查,10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秦如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瞞報債務,搞「七個有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弄虛作假,欺瞞上級;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不正確履行職責;

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來源: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記者:蒙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6794947d2e1f7a58a0c593992ef8ba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