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倆鬧市持槍蒙面搶劫金店 20小時後被抓如今雙雙獲刑

2023-05-14   小美食家

原標題:兄弟倆鬧市持槍蒙面搶劫金店 20小時後被抓如今雙雙獲刑

去年1月6日下午,四川資陽市安岳縣城鬧市區,兩名男子持槍持刀闖入一家珠寶店,在短短3分鐘左右便搶走價值40多萬元的黃金飾品,隨後迅速逃離現場。因案發在白天並在鬧市區,此案曾轟動一時,當地警方接案後,歷時20個小時便將逃至重慶準備銷贓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案發

鬧市區,兩蒙面男子持刀槍搶劫金店

去年1月6日,離春節還有一個多星期,地處安岳縣城繁華地帶的一家珠寶店,被兩位蒙面大盜搶劫的消息不脛而走,很快在當地傳開。

任先生還稱,兩名男子搶走姐妹倆手機,其中一人用榔頭砸櫃搶走約3公斤黃金首飾,另一人逼姐姐打開保險柜。但保險柜內並無貴重物品,兩男子很快逃離現場,整個過程只有3分鐘左右。

「被嚇壞了,心情久久不能平復。」當晚,在現場配合警方進一步勘查的任女士稱,店內約3公斤黃金首飾被搶走,損失近百萬。而她因為受到驚嚇,一時有些語塞。趙女士也說,當時她被一名男子用刀抵住脖子,被嚇懵了,沒看清是什麼槍。「搶店的兩人一直讓我們不能說話和報警,否則會要了我倆的命。他們一會兒說普通話,一會兒又說四川話。」

偵破

警方20小時抓獲兩嫌犯,追回價值42萬首飾

案發後,當地警方迅速全城警戒,並成立專案組偵查此案。

警方調取的監控視頻顯示,兩名劫匪先是將摩托車停在遠處,然後分頭在珠寶店附近觀察,趁店內顧客離開後,立即進入實施搶劫,隨後駕乘一輛摩托車逃離現場,並逃出縣城。但劫匪不但用頭盔遮蓋面部,作案時也戴著手套,作案用的摩托車無牌照和明顯特徵。

隨後偵查發現,案發10多分鐘後,兩名劫匪出現在某鄉鎮的監控視頻中。警方根據兩人的逃離路線等信息分析,兩人極有可能逃往重慶躲藏或銷贓。為此,專案組與重慶警方取得聯繫,圍繞被劫黃金飾品布控。

當晚,重慶警方反饋消息,兩名嫌疑男子和監控視頻中的嫌疑人體貌特徵相似,還銷售過少許首飾。為此,專案組推測重慶警方掌握的兩名嫌疑男子,很可能就是在安岳作案的兩名劫匪,民警連夜趕赴重慶九龍坡布控。第二天上午10時許,專案組民警在重慶警方的配合下,在一茶樓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現場,民警從嫌犯手提包中發現大量黃金飾品,經核對正是安岳珠寶店被劫走的飾品。

後經鑑定,兩名嫌犯劫走的113件黃金飾品價值42萬餘元。去年1月26日,安岳警方將全部黃金飾品交還珠寶店。

動機

修房欠債,兄弟倆因經濟拮据共謀搶劫

讓人意外的的是,兩名嫌犯秦林和秦波系親兄弟,均30多歲。案發前,兄弟倆均靠打工維持生計,分別與前妻或前女友育有一兒子,但兩個孩子都留在安岳鄉下的老家,由爺爺、奶奶帶著。

因此,秦林有了「找點錢」的想法,秦波也想「掙點快錢」,還曾在微信上與朋友聊天時說「想干一票,賺快錢」。在哥哥提出找把槍,「干一票,整點錢」的想法後,弟弟同意了。據兩人交代,兩人商量實施搶劫後,便找人改裝了一把射釘槍。去年1月6日上午,兩人萌發了搶劫金店的想法,但在踩點後否認了搶劫另一家金店的想法。當天上午10時許,他們路過順城街一家珠寶店時,因見店內只有一人,最終決定搶劫該珠寶店。

兩人還交代,在離開準備好作案工具後,他們帶著摩托車頭盔和口罩,並做好一些偽裝後,騎摩托車來到順城街珠寶店旁的小巷子。隨後,兩人持刀、持槍闖入店內實施搶劫,在兩三分鐘內便劫走大量黃金飾品。逃離後,他們將頭盔丟在河邊,把刀丟在路邊草叢中,撕掉摩托車上的「偽裝」,返回鄉下老家後又將黃金飾品的標籤和吊牌扯掉,然後將作案工具放在家中或丟在竹林中。

隨後,兩人乘坐麵包車返回縣城西大街的出租屋,然後換了衣服,帶著搶來的黃金飾品乘坐網約車去了重慶。兩人還說,到了重慶後,他們賣掉其中6件首飾,得到的33700元被兩人分了,其中部分通過轉帳等方式還了債。

後經法院審理查實,兩人系因經濟拮据而共謀實施搶劫。

宣判

因搶劫和非法製造槍枝,分別獲刑17年和14年

經鑑定,秦林、秦波所搶走的113件黃金飾品市場參考價值約423400元,所搶兩部手機價值1350元。

除兩人因經濟拮据而共謀實施搶劫外,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還查明,為實施搶劫,去年1月4日,秦林、秦波購得射釘槍、鋼管、射釘彈和鋼珠等材料後,還在黃某位於安岳縣某鎮的鋁合金加工門市內,由黃強進行改裝。經鑑定,改裝後的射釘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非制式槍枝,具有致傷力。

法院審理後認為,秦林、秦波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的行為構成搶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兩人及黃某違反槍枝管理法規,非法製造以火藥為動力的非制式槍枝1支,其行為還構成非法製造槍枝罪,亦系共同犯罪。

為此,法院以秦林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兩萬元;犯非法製造槍枝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二萬元。以秦波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犯非法製造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此外,還責令兩人分別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750元和600元,以黃某犯非法製造槍枝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編輯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