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為出,謹慎借貸——我為什麼勸你遠離金融機構信用貸款

2019-04-22     小剛哥說教育

隨著金融行業這幾年的高速發展,很多金融公司如雨後春筍一般冒了出來。他們有的專做車貸,有的做工薪貸,有的做銀行中介或者綜合中介。這些公司就是靠放貸款吃高利息來盈利,為了攬業務,紛紛通過各種渠道打廣告,網上網下都有,看上去到處都是無抵押貸款,廣告詞也很有誘惑性、欺騙性,利息超低,給人一種錯覺,好像很容易拿到無抵押低息貸款,這其實暗藏了很多「坑「,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高利貸「和「套路貸「,很多沒吃過虧的人,一旦上套,就「一入此門深似海」,很難上岸,甚至毀掉正常的家庭生活。

這種金融機構是個什麼行業?

這是一個暴利行業!因為國有銀行對個人貸款條件要求比較高,當然這也是風控級別高使然,是對客戶資金負責任的表現,同時也有弊端,造成很多老百姓在資金周轉緊張時,大多數人達不到貸款要求,無法從正規銀行取得信用貸款。這就給各種地方的金融公司提供了業務需求。

貸款人即使上當受騙中了圈套,也無法受到當今法律保護。

很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可是我們想一想,金融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營利衝動會讓他們把利率調到最高,一般都是20-23%左右!甚至搞成套路貸,實際利息能達到30-50%!這麼高額的利息,豈不是高利貸嗎?!老百姓能去找這種機構貸款,本身就是經濟窘迫,情非得已,但是金融機構不管這些,高額的違約金,暴力下作的催收手段,逼的很多家庭家破人亡!

這種金融機構的貸款弊大於利!

很多人把這當做「金融創新」,實際上這種金融機構的存在,對國家和社會都是禍害!這種高利貸和套路貸的做法,也是殺雞取卵、禍國殃民。

舉個身邊的例子,去年,同事小張從深圳某金融公司辦理了信用貸款,放款到手是九萬五,可是金融機構的合同除了這九萬五,還加了一個三萬四千多的服務費。合同分三年還清,也就是36個月,每月還款4400元,這麼簡單一算,就是貸款九萬五,三年的利息是六萬三千多元!年利息是23%!他還款12個月後,發現這是套路貸,利息太高,但是還沒法到法院告,因為法院會支持貸款方!於是選擇找人借錢一次結清貸款。這時候他已經還款11期,也就是還了四萬八千多,剩下的一次結清,按照「貸款合同」,還需要給金融機構還款九萬五千多元!等於是當時從金融機構借了九萬五,一年還清,這一年的利息是4400X11=48400元!這是什麼概念?借九萬五用一年,利息48400,利率是51%!!!可怕的高利貸!令人髮指!

吃一塹長一智,希望別人吃塹,咱們也長一智,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勸君遠離非銀行機構貸款,珍愛當下穩定生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5-xJFWwBmyVoG_1Zq1G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