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誰負責維修?8種情況,說透了

2019-07-01     亞豐物業

某小區業主張女士說,在入住一年多後,樓下鄰居反映她家衛生間漏水,但兩家並未因此紅過臉,都很想好好解決問題,於是雙方找到相關單位希望處理此事。開發商認為房子已經全部賣完,這事該找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卻認為這事該張女士出錢。那麼,究竟該誰負責呢?

漏水是小區中高發問題之一,修繕多要破壞裝修,特別麻煩。下面我們對此問題做一全面解答:

樓上漏水原因有二

第一種情況比較普遍,一般屋面防水保修期為3-5年。在實踐中,我們常會遇到以下幾種情況:

(1)保修期內,精裝修房衛生間因防水層損壞漏水怎麼辦?

一般該由開發商負責,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害,則由行為人修復。

(2)保修期內,毛坯房衛生間因防水層損壞漏水怎麼辦?

如果在驗收房屋時,業主曾親自對24小時閉水實驗進行確認,由業主負責。

如果業主沒有親自確認,開發商只是有竣工驗收合格證,但開發商能證明業主人為損害的,由業主負責;不能分清責任的,雙方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申請第三方鑑定,費用由鑑定後的責任方負責。



(3)開發商、物業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在漏水問題上,開發商不配合、物業公司不配合的情況時有發生,當業主的正當要求無法得到滿足時,業主可以向當地房屋主管部門反應情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4)保修期外衛生間防水層自然損害怎麼辦?

房屋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在於房產的不同所有人之間存在結構相連部分或共有、共用設備和附屬建築,這叫異產毗連房屋。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九零條規定:凡異產毗連房屋發生自然損壞,所需修繕費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份額比例承擔。

(5)保修期外衛生間防水層因人為損壞怎麼辦?

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房屋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害,由責任人負責。

(6)鄰居不配合怎麼辦?

對於鄰居不配合的情況,《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十一起條規定,異產毗連房屋的自然損害,應及時修繕,不得拖延或拒絕;否則,造成損失的,責任人應負責賠償。

根據這個規定,如果你的鄰居不配合,你可以向物業公司「求助」,因為協調業主之間的關係是物業公司的義務;如果不成,可向當地房屋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尋求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4OJWCGwBmyVoG_1Zkgb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