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歲女童觸電死亡 2人被依法起訴

2019-09-10   浙江在線

浙江在線杭州9月10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吳佳蔚)因為一個疏忽大意,不久前,杭州4歲女孩小沈被一根帶電的鋼柱「擊倒」,永遠沒有醒來。9月10日,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徐某、張某以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復興南苑某住戶為給父親做周年忌日法事,聯繫張某讓其搭建用於做法事的簡易棚。今年6月1日,被告人張某、徐某在該小區某單元門前空地搭設簡易棚,使用自製電線連接電燈,並固定於簡易棚鐵架上。為獲取電源,被告人徐某未經相關管理部門許可,私自將電線與單元樓內某設備電源箱相連。次日中午13時許,被害人沈某某(4周歲)在該大棚附近玩耍,在接觸大棚立柱時觸電倒地,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簡易大棚鋼架漏電,漏電原因是由於電源導線的轉接頭所纏絕緣膠布不緊,裸露導線恰好與橫檔鋼管相觸,導致簡易棚金屬鋼架帶電。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徐某、張某私拉電線,應當預見到私設的電線線路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且未進行安全檢查,致一人死亡,二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