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各級漁業主管部門主動協調財政部門加快補貼資金髮放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漁業生產穩健發展。對環保型新材料養殖漁排改造、深水抗風浪網箱、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標準化池塘改造等設施漁業項目,已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可提前撥付相應的補助資金。漁船油價成本補助和漁船更新改造補助資金,應於3月底前發放到位。
——加大省級海洋產業發展示範縣產業項目扶持力度。省級海洋經濟專項資金對連江縣、石獅市和秀嶼區三個海洋產業示範縣內的企業類項目,補助比例視情況可提高至項目新增投資額的50%。
——支持遠洋漁業穩健發展。針對遠洋漁業漁獲物運回物流倉儲不暢、資金周轉回籠慢等實際困難,強化協調服務,推動福州閩安山水遠洋漁業碼頭儘快投入使用。深化政銀企合作對接,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福建省分行等政策性銀行共同制定扶持措施,設立首批15億元應急資金專項貸款額度,梳理確定重點保障企業目錄清單,加強服務對接,開闢辦理綠色通道,支持遠洋漁業等領域企業穩定生產。
——促進水產養殖業穩定生產。用足用好《若干措施》貸款貼息政策措施,積極引導養殖企業恢復生產。加快推進海帶、南美白對蝦、河魨等三大品種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建設,支持大黃魚、鮑魚、蛤、牡蠣和大宗淡水養殖品種良種繁育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苗種生產規模,加強水產養殖生產技術服務和用藥指導,有效保障養殖生產需求及水產品質量安全,為穩定全年漁業生產打下堅實基礎。
——加快實施水產加工業技術升級改造。組織開展水產品精深加工關鍵技術科研攻關,加快水產加工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鼓勵引導水產加工企業進行自動化和智能化技術改造,加快推進水產加工轉型升級。發揮好漁業結構調整專項補助資金作用,對2020年6月30日前投產的新增自動化水產品加工生產線,可根據投資進度提前撥付相應的補助資金。
——支持水產品電子商務發展。加強與網際網路企業合作,通過網絡直播平台推廣「福漁」品牌,打造全國水產品電商直播基地,多措並舉擴大水產品網絡銷售渠道。鼓勵水產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擴大水產加工產品及生鮮產品網絡銷售份額。支持水產企業建設線上銷售平台,創新水產品直供社區銷售模式。積極協調落實《若干措施》中對農產品網絡銷售獎勵措施。
——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漁港建設等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提前下達漁港建設補助資金,確保年度計劃內的漁港項目順利開工建設。成立省市專項服務組,由省局領導負責掛鉤服務推進中心、一級漁港項目建設;由市局領導負責掛鉤服務推進二級漁港項目建設,統籌抓好項目實施進度,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優化政務服務工作。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審批服務模式,改進優化漁船登記、捕撈許可等審批事項辦理模式,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網上預審、網上審批,推進「一趟不用跑」。對於疫情防控期間,漁業捕撈許可證、漁業船員證書及其他相關漁船船舶、船員證書,到期或將於近期到期需要更換、年審的,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後辦理。
——加大漁業漁民風險保障力度。推動省漁業互保協會探索開發鮑魚、大黃魚、石斑魚等大宗水產品價格指數保險、赤潮災害保險等新險種,降低疫情給涉漁企業、養殖戶、漁民等帶來的生產經營風險。為省內所有參保的漁民會員贈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險。加快推廣漁業養殖設施險種,擴大保險覆蓋面。對2020年開展的漁業互助新險種和處於試點階段的險種,省級給予保費補貼比例提高至40%。
——積極開展宣傳推介。組織海洋與漁業相關行業協會、涉漁企業聯合新媒體平台,及時發布水產品市場供求信息,進出口供求信息,為養殖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提供漁用生產資料、銷售渠道等各種信息和服務。鼓勵引導轄區水產企業參加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提升「福漁」品牌影響力,推進水產品有效對接市場,擴大產品銷量。廣泛宣傳水產品營養價值和質量安全,引導消費者更新消費觀念,促進水產品消費。(出處: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49UARHABgx9BqZZIfZT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