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首起!好哥倆齊齊被判刑!

2022-10-09     廈門吃貨王

原標題:廈門首起!好哥倆齊齊被判刑!

前行的路 上升額樓

廈門縱橫向未來

廈!門!首!起!

挖「金豆」

好哥倆齊齊被判刑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

明知故犯採挖保護植物

好哥倆齊齊被判刑

近日,同安法院生態環境巡迴法庭

來到案發地同安區五顯鎮明溪村

對廈門市首起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進行公開宣判

此金豆非彼金豆

野生金豆,俗稱「山金橘」,其掛果期觀賞價值很高,被賦予「迎喜」「吉祥」等美好寓意,深得人們喜愛。但是,由於過度採挖利用,導致野生金豆銳減, 金豆於2021年9月列入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

明知故犯

經查,郭某甲、郭某乙是同村好兄弟,平時喜歡擺弄花草,種植盆栽,兩人經常相約上山採摘植物,後在同安區五顯鎮某山深溝處發現金豆。

兩人經過抖音視頻了解到金豆被列為國家保護植物,採挖野生金豆是違法行為。但是,他們二人仍然多次採挖。

202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郭某甲、郭某乙在未辦理採集證的情況下,多次單獨或相約徒步進入五顯鎮某山深溝處採挖野生金豆。

發現金豆植株後,二人戴手套直接將野生金豆拔出,帶回家中修剪枝葉並進行移植。截止案發,分別從兩被告人家中查獲野生金豆10株、5株。

保護珍稀動植物

你我皆有責

判決結果

二被告人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被告人主動繳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二被告人的量刑情節,結合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認定被告人郭某甲、郭某乙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一年二個月,並適用緩刑,並處罰金3000元、2000元。

另外,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在同安法院的組織下,同安區檢察院與被告人達成調解 ,由兩名被告人分別賠償因非法採挖金豆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1859.4元、929.62元。

野生金豆於2021年9月

被納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二級

案涉金豆的挖掘地周邊林地較多

考慮到金豆被列入保護植物的時間相對較短

周邊村民對保護金豆的認識不夠普及

同安法院希望通過該案的宣判

震懾野生植物保護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

增強法治宣傳效應

讓廣大群眾更加了解

我國重點保護動植物的政策規定

營造共同保護

珍稀動植物和生物多樣性的良好氛圍

▍整合來源:海峽導報、同安區法院以及網絡 ,編輯:凍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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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支持:瞿燕飛律師/王欣律師 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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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cd1eec49f114e57dc667012c6bf2a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