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不倦,歲月匆匆。月明星稀,物是人非。
大家好,我是歷史君。今天要分享的一個老物件。這是一位網友分享給我的。這件老物件是他收舊書收到的。
結婚必須要上民政局領取結婚證。這是常識。
那麼,民國時候的人結婚需要領結婚證嗎?答案是需要。
那麼,有人見過民國時候的結婚證嗎?是什麼樣子的呢?
哎,別著急,今天歷史君就分享給你。
話不多說,上圖:
上面這張圖,是民國時期的一張結婚證。結婚證的內容為:
寧波旅滬同鄉會第六十七屆同鄉集團結婚證書
茲證明
王曾麟,浙江省鎮海縣人,年二十歲,民國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戌時生
楊秀清,浙江省奉化縣人,年十八歲,民國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卯時生
由雙方同意結為夫婦
於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十二月六日在上海寧波旅滬同鄉會大禮堂參加第六十七屆同鄉集團結婚典禮
此證
結婚人:王曾麟、楊秀清
主婚人:王承衡、楊南鴻
介紹人:吳崇亨、楊愛仙
證婚人:王伯元、張九齡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十二月六日
以上就是這張結婚證的全部信息。從這些信息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
1.民國三十三年是1944年,12月6日,上海寧波同鄉會舉辦了第67屆集體婚禮。從這個數字可知,這種集體婚禮應該是有固定時間的,一年至少兩次。
2.當時的結婚儀式感很強,有主婚人、介紹人、證婚人,儀式感滿滿。
3.當時對結婚年齡管得比較寬鬆,女孩18歲就可以結婚了。
4.當年的結婚證款式精美,文字漂亮,滿滿的儀式感。和現在的結婚證比起來,這張結婚證真可謂是藝術品。
5.從結婚證上可知,新郎20歲,新娘18歲,但是看他們的照片,似乎要比這個年齡更加成熟一些。特別是新娘,感覺不像是18歲的人。
6.這裡有個疑問:民國時候,結婚證不是由政府統一頒發嗎?為何一個同鄉會就可以頒髮結婚證?
筆者感言:各位網友,你們的結婚證都領到了嗎?和上面這份比起來,是不是覺得太LOW了?大家有何感想?歡迎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bf54fbba25283694440e19e9bc719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