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5時30分,青銅峽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葉甘公路中鐵一局門口路段處,發生交通事故一人受傷,要求出警。
值班民警立即趕往事故地點,經現場勘查,路面留有一片血跡、某品牌摩托車的標識及紅色塑料碎片,肇事車輛及駕駛人不見蹤影,傷者被送往醫院救治。民警判斷,肇事車輛有可能為紅色兩輪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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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現場出警民警對案情簡要彙報後,大隊立即啟動逃逸案件偵破預案,抽調民警成立專班,對逃逸案件展開偵查。
現場勘查民警調閱了正對事發路段某公司的監控,畫面中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摩托車與同方向的行人發生碰撞,行人倒地,摩托車駕駛人及乘車人下車對倒地傷者進行觀察後,便駕駛摩托車匆匆離開。因受條件影響,監控畫面無法提供清晰的人物特徵,但根據模糊的畫質可以確定肇事車輛為兩輛摩托車,與民警現場勘查嫌疑車型相符。
那輛消失的摩托車去了哪裡?民警擴大了卡口視頻調閱面積,終於在閔甘公路某處卡口畫面中看到了那輛消失的紅色兩輪摩托車。與此同時,走訪調查組以事發路段為中心,沿線走訪尋找目擊者。經了解,一村民發現倒地的傷者時,見前方一輛紅色摩托車行為可疑,便駕車尾隨,臨近葉甘路與閔甘路交叉路口時,紅色摩托車提前左轉彎,從人行道上駛入閔甘路,後經110國道進入了同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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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繼續走訪了解得知,近期為黃花菜採摘時節,同富、同樂兩村的村民都會相約到附近菜田打零工。民警直奔同富村,通過村幹部辨認,截屏中的駕駛人很像本村楊某。
當天17時許,迫於壓力,青銅峽市邵剛鎮同富村楊某在村幹部及家人的陪同下到交巡警大隊投案自首,承認自己將行人撞倒後駕駛車輛逃離現場的違法行為,案件得以偵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普
法
課
堂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應該如何處罰
責任認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損害賠償重。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於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行政處罰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後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刑事責任重。根據《刑法》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二、交通肇事逃逸處罰如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