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種理由騙朋友錢財 一女子數罪併罰

2019-08-05   石獅法院

石獅日報訊 以虛假轉帳記錄為手段,騙取朋友為其提供美容服務;假裝幫朋友加入美容平台,偷偷拿朋友的手機向網絡平台貸款;假裝借用手機,趁機盜走朋友支付寶上的錢款……女子鄭某利用多種方式騙取朋友的錢款,最終身陷囹圄。日前,石獅法院就此案進行審理,被告人鄭某因犯盜竊罪和詐騙罪,被數罪併罰。

2017年10月的一天,鄭某來到朋友雷某位於石獅民生路的某美髮店,要求做眉毛和頭髮護理。「她說她已經手機轉帳,還給我看了手機轉帳記錄,可我一直沒有收到銀行到帳的簡訊提醒。」據雷某陳述,鄭某一共消費了1686元,因其一直未收到轉帳提醒,便找鄭某對質。鄭某稱是銀行轉帳慢,就先用微信付了280元,但其餘款項至今沒有著落。後雷某向公安機關報警,同年10月16日,鄭某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

除上述犯罪事實,鄭某還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實。2017年9月29日、30日,鄭某連續兩天邀請朋友羅某到家中玩。期間,鄭某假裝向羅某借用手機,先後盜走羅某手機支付寶上的「螞蟻借唄」和「招聯金融」上的錢款24000元。

同時,鄭某還以幫朋友蔡某加入美容平台為由,騙取蔡某的手機及身份證,並欺騙蔡某進行人臉識別,後偷偷在蔡某手機上的「招聯金融」「拍拍貸」等多個網絡平台進行貸款,累計得款29377元。同年10月,鄭某以虛構其車子和房產證被抵押等事實,並採取偽造轉帳還款記錄等方式,騙取朋友陳某錢款29050元。

石獅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和詐騙罪,依法應當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支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