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解決方法來了

2019-07-22     宜良縣人民檢察院

7月19日,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在四川成都召開。會議強調,司法責任制改革後,司法權運行方式發生重大變化,法官檢察官辦案自主權增大,建立權責一致的司法權運行新機製成為改革落地見效的關鍵。

7月19日,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在成都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出席會議並講話。攝影 郝帆

會議指出,著力破解權責平衡難題,全面強化執法司法責任將從四方面展開:

一是完善權力清單制度。尊重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研究制定法官檢察官權力清單和履職指引,加強新型辦案團隊建設,細化法官檢察官、助理、書記員職責清單,形成分工負責、運行有序的司法辦案工作機制,做到權責明晰、權責統一。嚴格落實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堅持突出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與檢察長領導檢察工作相統一,真正做到"誰辦案、誰負責」。

二是完善領導幹部辦案機制。科學確定入額領導幹部辦理的案件類型,配套完善分案機制和司法輔助人員配備模式,推動領導幹部主要辦理疑難複雜、影響重大、新類型案件,充分發揮辦案示範引領作用。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辦案情況彙集、分析機制,完善內部公示、考核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幹部辦案常態化。

三是完善領導幹部監督管理職責。實行司法責任制,領導幹部的責任不是輕了,而是更重了。要準確釐清干預過問案件和正當監督管理的界限,強化院庭長監督管理職責,完善案件監管全程留痕制度,將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切實解決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問題。檢察長或者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發現檢察官的處理意見有問題的,可以要求檢察官覆核或者提請檢委會討論,也可以直接作出決定。要求覆核的意見和決定要全程留痕。

四是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機制。健全類案和關聯案件強制檢索制度,完善專業法官會議和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決定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工作機制,規範和創新案例指導制度,確保司法標準統一、法律適用統一。完善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工作機制,給公安機關開列補充偵查提綱,必須明確案件的偵查方向、證據要求、取證意圖,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退回補充偵查。建立公安機關辦理重大、疑難案件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制度,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

聲明:本文轉自「中國長安網」,在此致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PEKGmwBmyVoG_1ZPCl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