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現代化 |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的步伐

2023-11-11   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中國式現代化 |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的步伐

中國式現代化 |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的步伐

中國式現代化

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切實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真正讓農業轉移人口「離得開、進得來、留得住、過得好、融得進、可持續」。

原文:高質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作者 | 河南省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 陳明星/研究員

圖片 |網絡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近年來,各地順應人口流動趨勢,加快推進農村人口向城鎮遷移和聚集,但由於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分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在質量、意願、成本、機制等方面還面臨一系列突出問題,需要強化系統思維,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切實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真正讓農業轉移人口「離得開、進得來、留得住、過得好、融得進、可持續」。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面臨的主要問題

市民化質量問題:就業穩定性與城市融入度的考問就業、收入、公共服務、身份認同等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的重要內容。農業轉移人口總體上受教育程度、職業技能水平有限,決定了其在職業選擇和就業空間等方面迴旋餘地較小,並影響到收入穩定性。由於城鄉二元體制的慣性,加之近年來部分地區城中村改造和城鄉屬性調整中的「被城鎮化」因素,在教育、社會保障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農業轉移人口尚難以完全均等共享。2021年全國普通小學在校生中,農村留守兒童與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之比為0.79,而中學在校生中,這一比值上升為1.08。此外,農業轉移人口在經濟融入、政治融入、社會文化融入等方面還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難,決定了其總體上存有「邊緣人」心態,對城市缺乏足夠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進而影響市民化進程和質量。

市民化意願問題:戰略定力與現實動力的考量伴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農業多種功能的拓展、鄉村多元價值的挖掘,如果在城市缺乏穩定就業的預期、公共服務的支撐、社會保障的兜底,則流而不遷、不轉戶籍極易成為農業轉移人口的選擇,所以,當前戶籍管理的性質,對於完全放開或基本放開落戶限制的城市而言,已從農業轉移人口共享城市福利的制約,轉向顯性或隱性的市民化落戶障礙。當然,涉及土地等農民基本權益,發揮其「安全閥」功能在當前階段仍有其合理性,對此必須保持足夠的戰略定力和歷史耐心。但從城鄉融合發展的長遠要求和現實需求來看,對保留期限、保留條件等予以具體明確,同時對依法自願有償的標準作清晰的界定,這樣的調整、優化和轉換也是有必要的,一則可穩定農業轉移人口的預期,二則可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積極性。但目前關於這方面的規定,普遍呈現原則性多、可操作性弱的現象。

市民化成本問題:公共成本與個人成本的考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是空想空喊的,需要投入真金白銀,在城市基礎設施、技能培訓、社會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提升城市承載力。有研究對市民化的公共成本進行過測算,不同地區可能不盡相同,但都在人均10萬元以上。2022年中央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400億元,摺合當年農業轉移人口僅接近人均1萬元。這導致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壓力較大,尤其中西部縣級政府財稅來源少,承擔公共支出責任大,統籌力度弱,對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缺乏足夠的財政保障能力。同時,在公共成本之外,農業轉移人口自身也需要面臨一定的市民化成本,特別是城市高企的房價,成為市民化安居樂業的最大挑戰,也是在顯性的戶籍門檻基本打破之後相對隱性存在的經濟門檻。

市民化機制問題:政策配套與制度協同的考求由於歷史欠帳、輿論呼籲、政策聚焦等因素,相當長一段時期內諸如戶籍等顯性的市民化瓶頸改革被各界廣泛關注,並在實踐中呈現單兵突進、畸輕畸重的態勢。這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系統工程的要求不相適應,加之經濟下行壓力下農業轉移人口生存處境更趨脆弱,市民化正值既有障礙攻堅期與新增困難適應期的「雙期疊加」新階段,面臨約束內容深化、約束程度加劇等嚴峻現實。特別是在農民「戀土情結」較重的傳統和農村土地社會保障功能依然凸顯的背景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滯後成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延緩器,農村「三權」退出和享受城鎮保障房、社會保障等相掛鉤的激勵機制尚未建立,難以獲得對市民化具有一定支撐作用的農村土地財產性收益,迫切需要強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頂層設計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對策建議

吸納能力與吸引能力並重,厚植對城鎮的「向心力」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關鍵,在戶籍、教育、就業、醫保、住房、社會治理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增強城市吸納力、承載力,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基礎支撐和保障。同時,借鑑青年友好型城市、城市主理人等理念和模式,著力提升城市品位、厚植城市底蘊、彰顯城市特質,建設覆蓋全生命周期人群的友好型城市,增強城市的吸引力,讓城市更有溫度、更有厚度、更有高度、更有味道。

融入能力與融入意願並重,提升對鄉村的「離心力」在融入能力上,需要持續加大就業技能培訓,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和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運用財政支持、創投引導、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完善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提升收入水平、城市福利共享度,提升農業轉移人口現代文明意識和素養。在融入意願上,則需要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障和有償退出機制;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職責,加強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在全國範圍的統籌,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養老保險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工傷保險、城鎮醫療保險體系,解決市民化的後顧之憂。

身份融入與情感融入並重,拓展市民化深度在身份融入上,應突出「應融盡融、能融盡融」,健全常住地提供更優質、更均衡、更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務的制度,讓「就業更充分、培訓更精準、保障更有力、居住更安定、就醫更便捷、教育更優質、社保更全面、融入更充分、文化更豐富」。在情感融入上,強化信任重構、預期重塑、心態重建,強化教育、醫療、保險等公共服務的智慧化、便利化,強化社區人性化個性化服務,完善農業轉移人口權益保護的法律體系,實現經濟立足、社會接納、精神認同和文化交融,讓新市民真正感受到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歸屬感。

成本分擔與激勵約束並重,增強市民化持續性強化共建共享、成本分擔,在總體上強化責權利匹配、財權與事權匹配,協同推進異地市民化和就地市民化。對於農業轉移人口,針對不同類型轉移人群的現實需求精準施策,完善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健全農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穩定農業轉移人口的農村權益和增收渠道;以公租房為突破口,通過合理確定租金、發放住房補貼等,讓農業轉移人口留得住。對於地方政府,理順央地成本分擔機制,完善分擔責任的跨區協調,加大中央財政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支持力度,在財政轉移支付、建設用地指標上,形成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緊密掛鉤的長效機制,並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納入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範疇。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876期第2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宋獻琪

拓展閱讀

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中國特色,何以彰顯? | 社會科學報

對策 | 對智能城市建設中智慧養老方法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