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躍進(副部長級)被決定逮捕,曾任「湄公河慘案」專案組組長

2024-09-24     愛濟南新聞客戶端

劉躍進。圖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9月24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躍進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65歲的劉躍進此前曾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並擔任過「湄公河慘案」專案組組長。

今年3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了劉躍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的消息。

公開簡歷顯示,1959年出生的劉躍進是湖南寧遠人,1974年11月參加工作,曾任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副局長,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天津市公安局刑偵處副處長,天津市公安局刑偵處正處級偵察員,天津市公安局刑偵處處長,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偵局局長。此後,劉躍進歷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武警學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長(正局級)、公安部禁毒局局長等職。

據央視新聞此前報道,2011年10月,活躍在緬泰邊境的「糯康集團」製造「湄公河10·5案」,殺害「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的13名中國船員,時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出任專案組組長。2016年9月,劉躍進還出席了電影《湄公河行動》的首映式。

2014年10月起,劉躍進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同年11月任公安部部長助理。2015年1月起,劉躍進任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2015年5月起,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長助理。

2015年12月,劉躍進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副部長級)、黨委委員。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當時,公安部在部領導班子中首設反恐專員一職,劉躍進也是第一任反恐專員。2020年,劉躍進從公安部離任。

今年9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了劉躍進被開除黨籍的消息。經查,劉躍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無紀法意識,執法犯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協調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的消息稱,劉躍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躍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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