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流行「土地流轉」,那麼和政府征地哪個優先?

2019-08-11   中師拆遷律師

由於農村經濟單一,土地生產效率較低,結合實際情況,「土地流轉」成為現在農村流行的土地經營方式,是對土地使用效率提高和保障農民經濟發展重要的方式,但農村經濟的發展還有另一種方式就是征地改造,農民朋友直接獲得一次性補償,那麼,你知道土地流轉和土地徵收那個優先嗎?農村土地徵收程序怎麼樣?

一、土地流轉和土地徵收哪個優先?

土地流轉的方式一般是出租、承包、土地經濟入股等,但土地使用權未發生變更,土地徵收是通過政府對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改變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變更,所以,在相關批文合法的情況下,土地徵收要優先於土地流轉,當然,土地徵收時政府應對徵收土地原承包者進行相應補償,土地補償款歸屬村集體所有,並分發到各家各戶,而土地附著物、青苗補助等歸個人所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三、土地徵收程序

1、辦理用地申請

用地單位需要徵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後,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審查

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並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征地審核與批覆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後,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徵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區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徵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在徵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公告。

8、補償安置的實施

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9、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