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哎呀音樂作者:Mr.251
「非要學會樂譜才作曲的人,都是狗屎」
說這話的不是別人,正是披頭士樂隊的主唱—約翰列儂。
(18年Paul接受滾石的採訪)
可能很多人還不知道,作為全世界最偉大的搖滾樂隊之一的披頭士,他們初期全員不識譜,不懂樂理。
搞音樂創作不懂樂理?「野路子」能靠譜嗎?
你別說,音樂圈不靠「譜」的還真挺多。
「樂理盲」披頭士
披頭士的四位成員雖然都出生在利物浦普通的工人階級家庭,但從小都受著音樂的薰陶,
Paul出生在一個信奉天主教和新教的家庭,父親是個業餘的鋼琴樂手和小號手,小時候經常躺在地板上聽他演奏;十四歲的George習慣坐在教室後面,畫著他沉迷的吉他,父母年輕的時候,他們常守在一台老式收音機旁聊音樂;John從小父母離異,他非常喜歡聽媽媽彈尤克里里,在藝術學院讀了五年書的他十六歲那年,媽媽教會了演奏樂器;Ringo也在他十六歲的年級買了人生第一個單面貝斯鼓。
他們音樂教育可能並不系統,年輕的Paul還曾經坐巴士跑遍整個利物浦城,只為了向那個知道彈B7和弦的傢伙請教請教。
1968年初的一個早上,Paul一覺醒來,耳邊響起的曲子讓他用鋼琴立馬彈了出來,但是填詞進展並不順利。在沒什麼靈感的時候,他會這首歌叫做「炒雞蛋」。他用了三個月的時間來完善他的作品。出於風格上的考慮,披頭士的製作人George Martin提出加入弦樂四重奏伴奏的建議,如此一來,一首經典的《Yesterday》才得以誕生。
可是我們都知道披頭士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如果披頭士僅僅是採用流行AABA曲式,傳統老三樣樂器配置,唱著直白愛情宣言的偶像團體,那麼他們只會成為歷史上著名的搖滾樂隊。
可是呢?他們不僅成名,還經常獲得英國作曲家協會音樂獎。樂隊大部分都是由Paul 或者是John所創作。像是Paul面對樂隊分崩離析的意難平寫下的《Let it be》以及John單飛後所宣揚的和平主義《imagine》。
在披頭士創作的後期階段,他們對於自身有了更為深入的辯證思考,專輯《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所體現出來的對搖滾精神內核再塑造,證明了只要你有創造性,搖滾也是一件自由、堅持的藝術。多軌的錄音技術,大量運用的管弦音響,以及印度樂器的大膽融入都鑄造了這張強烈實驗性專輯。
為作品注入靈魂是我想到的一點原因,這或許也是喬布斯喜歡披頭士的原因,1995年他接受過採訪,問及微軟公司時他是這麼評價道的:
二、貓王,開創了早期搖滾樂的「野路子」
我們在評價貓王的時候,常說的一句是「他開創了早期搖滾」。
貓王其實並不懂樂理,早期寫歌也是靠哼哼,但這並不是妨礙他成功融合黑人音樂和鄉村音樂成為巨星的原因,他的出現迎合著當時種族歧視嚴重的50年代,向美國大眾展現一種自由叛逆的搖滾氣息,有種時勢造英雄的意味。
三、MJ:「我不會識別五線譜,我也沒那個必要」 麥可傑克遜是繼貓王之後西方流行音樂影響力最大的歌手,但他其實也不懂樂理。
麥可傑克遜出身音樂世界,從小在濃厚的音樂環境下成長,不到5歲的時候就開始和哥哥登台演出,渾身散發著異於常人的音樂細胞,但是從未接受過專業的音樂學習。
在1994年麥可傑克遜曾因不懂樂理還被指控過抄襲,說他剽竊了丹佛女歌手早在1985年創作的同名歌曲。
為了捍衛自己的音樂作品,MJ毅然站出來(要知道就在上一年MJ被指控孌童都沒有出席法庭)或許他認為:「只要忠實地把創作過程描述出來就好了。」 事實上他也是這麼做的,他在法庭說道:「通常我在寫歌的時候,我會口頭把旋律記在錄音帶里」。
而當辯方律師要求這首歌具體的創作示範時,Mj現場把歌曲的貝斯旋律B-BOX了出來!接著他又解釋到:「我會把主旋律和弦放在貝斯旋律上,然後再用樂器創造出來這些在我腦海啟發出來的聲音」。
這可能還不是一個有說服力的說法,辯方律師追問到:「你說你腦海中會聽到一些旋律是怎麼回事?」 於是乎Mj描述了他創作《Billie Jean》的過程:
當時的他正在開車,一開始也是貝斯旋律映入腦海「噔噔噔噔 噔噔噔噔」,接著他聽到了和弦「Hoo~hoo~hoo~hoo」,然後就是一段帶歌詞的旋律出來了:「She was more than like a beauty queen from a movie scene.」歌詞、和弦、旋律就像突然塞到你腦海的禮物,在那瞬間就出來了。
也就是說麥可傑克遜在創作時候,會把每一軌音唱出來,再用B-BOX打出節奏,最後再把全部聲音錄製成完整的作品。
看到這,除了詫異還能說什麼,想要擁有同樣輕而易舉的創作能力,前提你需要有同款音樂天賦。那些「野路子」出身的傳奇樂手
除了歌手,音樂圈還有很多大家熟悉的樂手也是「野路子」出家。
Buddy Rich,他在一歲的時候便可以在桌上用勺子敲出穩定的節奏,十一歲的時候成為了樂隊的核心,此前他沒接受過專業的爵士訓練指導,後世卻評價他為一代爵士樂鼓神。
「布魯斯之王」B.B.King在早期的時候也沒有接受系統的音樂教育,可是他讓琴「說話」的揉弦技巧收穫大批粉絲,讓苦練樂理的爵士樂手都羨慕不已······
Pat Metheny,伯克利史上最年輕的爵士吉他講師,他在自學吉他過程中就很善於總結,他會在本子上將自己演奏出的音階、和弦、節奏用自己的命名方式記下來,直到後來接受系統的教育後才逐漸明朗。Pat這種自學成材,講述著不會樂譜不等於不會樂理,懂樂理的人不一定非得會樂譜的明顯道理。
「 吉他之神」Jimi Hendrix,雖然也不懂樂理,但他的音樂天賦也實屬罕見。
五、不會樂理真的能夠作曲嗎?
傳統意義上看,和聲,復調,曲式分析與管弦樂法合稱為作曲理論的「四大件」並且,在源頭上它是與古典音樂緊密聯繫的。
我們可以把作曲比較形象的比作是「蓋樓」。
比如莫扎特、貝多芬、柴可夫斯基這些古典音樂大師就像一位「建築師」,他們作曲時會遵循嚴謹的理論體系進行建築構思,再用樂譜繪製出圖紙。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通常認為最突出的旋律創作並不在四大件中,這也說明了旋律的創作不屬於嚴格的作曲範疇,顯得不那麼學院派。旋律之於建築只是確定了建築基本特徵和風格。 既然作曲需要「建築師」的專業知識,答案不言而喻。
但是歷史上這些偉大的人物都告訴我們作曲的界限是可以被打破的,「野路子」也可以創作出偉大作品。
畢竟這種被老天爺額外提升了音樂buff的天才是少數,況且人家在後來的音樂創作中也在不斷的學習和提升自己。
無論當初的你是否像宋冬野一樣為了心愛的女孩才抱起的吉他,還是如同陳粒般在初中美好年紀的某一刻喜歡上了某種特類音樂,我相信他們成功的背後始終有著堅實的力量。
我想說天賦就像感性,而樂理的掌握是理性的,你可以任由感性走在前端,但是你總需要理性工具進行歸納和把控。
不是說不懂樂理一定創作不出好音樂,但你要明白,「靈機一動」出來的偉大作品和絕世的音樂天賦一樣罕見。
所以咱們還是得老老實實先學好音樂理論,先不說創作出多麼優秀的作品,起碼可以避免鬧出「李裁縫」那樣的笑話。
-End-
文中圖片來自網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bwj24BMH2_cNUgBD4a.html「非要學會樂譜才作曲的人,都是狗屎」
說這話的不是別人,正是披頭士樂隊的主唱—約翰列儂。
(18年Paul接受滾石的採訪)
可能很多人還不知道,作為全世界最偉大的搖滾樂隊之一的披頭士,他們初期全員不識譜,不懂樂理。
搞音樂創作不懂樂理?「野路子」能靠譜嗎?
你別說,音樂圈不靠「譜」的還真挺多。
「樂理盲」披頭士
披頭士的四位成員雖然都出生在利物浦普通的工人階級家庭,但從小都受著音樂的薰陶,
Paul出生在一個信奉天主教和新教的家庭,父親是個業餘的鋼琴樂手和小號手,小時候經常躺在地板上聽他演奏;十四歲的George習慣坐在教室後面,畫著他沉迷的吉他,父母年輕的時候,他們常守在一台老式收音機旁聊音樂;John從小父母離異,他非常喜歡聽媽媽彈尤克里里,在藝術學院讀了五年書的他十六歲那年,媽媽教會了演奏樂器;Ringo也在他十六歲的年級買了人生第一個單面貝斯鼓。
他們音樂教育可能並不系統,年輕的Paul還曾經坐巴士跑遍整個利物浦城,只為了向那個知道彈B7和弦的傢伙請教請教。
1968年初的一個早上,Paul一覺醒來,耳邊響起的曲子讓他用鋼琴立馬彈了出來,但是填詞進展並不順利。在沒什麼靈感的時候,他會這首歌叫做「炒雞蛋」。他用了三個月的時間來完善他的作品。出於風格上的考慮,披頭士的製作人George Martin提出加入弦樂四重奏伴奏的建議,如此一來,一首經典的《Yesterday》才得以誕生。
可是我們都知道披頭士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如果披頭士僅僅是採用流行AABA曲式,傳統老三樣樂器配置,唱著直白愛情宣言的偶像團體,那麼他們只會成為歷史上著名的搖滾樂隊。
可是呢?他們不僅成名,還經常獲得英國作曲家協會音樂獎。樂隊大部分都是由Paul 或者是John所創作。像是Paul面對樂隊分崩離析的意難平寫下的《Let it be》以及John單飛後所宣揚的和平主義《imagine》。
在披頭士創作的後期階段,他們對於自身有了更為深入的辯證思考,專輯《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所體現出來的對搖滾精神內核再塑造,證明了只要你有創造性,搖滾也是一件自由、堅持的藝術。多軌的錄音技術,大量運用的管弦音響,以及印度樂器的大膽融入都鑄造了這張強烈實驗性專輯。
為作品注入靈魂是我想到的一點原因,這或許也是喬布斯喜歡披頭士的原因,1995年他接受過採訪,問及微軟公司時他是這麼評價道的:
我們在評價貓王的時候,常說的一句是「他開創了早期搖滾」。
貓王其實並不懂樂理,早期寫歌也是靠哼哼,但這並不是妨礙他成功融合黑人音樂和鄉村音樂成為巨星的原因,他的出現迎合著當時種族歧視嚴重的50年代,向美國大眾展現一種自由叛逆的搖滾氣息,有種時勢造英雄的意味。
三、MJ:「我不會識別五線譜,我也沒那個必要」 麥可傑克遜是繼貓王之後西方流行音樂影響力最大的歌手,但他其實也不懂樂理。
麥可傑克遜出身音樂世界,從小在濃厚的音樂環境下成長,不到5歲的時候就開始和哥哥登台演出,渾身散發著異於常人的音樂細胞,但是從未接受過專業的音樂學習。
在1994年麥可傑克遜曾因不懂樂理還被指控過抄襲,說他剽竊了丹佛女歌手早在1985年創作的同名歌曲。
為了捍衛自己的音樂作品,MJ毅然站出來(要知道就在上一年MJ被指控孌童都沒有出席法庭)或許他認為:「只要忠實地把創作過程描述出來就好了。」 事實上他也是這麼做的,他在法庭說道:「通常我在寫歌的時候,我會口頭把旋律記在錄音帶里」。
而當辯方律師要求這首歌具體的創作示範時,Mj現場把歌曲的貝斯旋律B-BOX了出來!接著他又解釋到:「我會把主旋律和弦放在貝斯旋律上,然後再用樂器創造出來這些在我腦海啟發出來的聲音」。
這可能還不是一個有說服力的說法,辯方律師追問到:「你說你腦海中會聽到一些旋律是怎麼回事?」 於是乎Mj描述了他創作《Billie Jean》的過程:
當時的他正在開車,一開始也是貝斯旋律映入腦海「噔噔噔噔 噔噔噔噔」,接著他聽到了和弦「Hoo~hoo~hoo~hoo」,然後就是一段帶歌詞的旋律出來了:「She was more than like a beauty queen from a movie scene.」歌詞、和弦、旋律就像突然塞到你腦海的禮物,在那瞬間就出來了。
也就是說麥可傑克遜在創作時候,會把每一軌音唱出來,再用B-BOX打出節奏,最後再把全部聲音錄製成完整的作品。
看到這,除了詫異還能說什麼,想要擁有同樣輕而易舉的創作能力,前提你需要有同款音樂天賦。那些「野路子」出身的傳奇樂手
除了歌手,音樂圈還有很多大家熟悉的樂手也是「野路子」出家。
Buddy Rich,他在一歲的時候便可以在桌上用勺子敲出穩定的節奏,十一歲的時候成為了樂隊的核心,此前他沒接受過專業的爵士訓練指導,後世卻評價他為一代爵士樂鼓神。
「布魯斯之王」B.B.King在早期的時候也沒有接受系統的音樂教育,可是他讓琴「說話」的揉弦技巧收穫大批粉絲,讓苦練樂理的爵士樂手都羨慕不已······
Pat Metheny,伯克利史上最年輕的爵士吉他講師,他在自學吉他過程中就很善於總結,他會在本子上將自己演奏出的音階、和弦、節奏用自己的命名方式記下來,直到後來接受系統的教育後才逐漸明朗。Pat這種自學成材,講述著不會樂譜不等於不會樂理,懂樂理的人不一定非得會樂譜的明顯道理。
「 吉他之神」Jimi Hendrix,雖然也不懂樂理,但他的音樂天賦也實屬罕見。
五、不會樂理真的能夠作曲嗎?
傳統意義上看,和聲,復調,曲式分析與管弦樂法合稱為作曲理論的「四大件」並且,在源頭上它是與古典音樂緊密聯繫的。
我們可以把作曲比較形象的比作是「蓋樓」。
比如莫扎特、貝多芬、柴可夫斯基這些古典音樂大師就像一位「建築師」,他們作曲時會遵循嚴謹的理論體系進行建築構思,再用樂譜繪製出圖紙。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通常認為最突出的旋律創作並不在四大件中,這也說明了旋律的創作不屬於嚴格的作曲範疇,顯得不那麼學院派。旋律之於建築只是確定了建築基本特徵和風格。 既然作曲需要「建築師」的專業知識,答案不言而喻。
但是歷史上這些偉大的人物都告訴我們作曲的界限是可以被打破的,「野路子」也可以創作出偉大作品。
畢竟這種被老天爺額外提升了音樂buff的天才是少數,況且人家在後來的音樂創作中也在不斷的學習和提升自己。
無論當初的你是否像宋冬野一樣為了心愛的女孩才抱起的吉他,還是如同陳粒般在初中美好年紀的某一刻喜歡上了某種特類音樂,我相信他們成功的背後始終有著堅實的力量。
我想說天賦就像感性,而樂理的掌握是理性的,你可以任由感性走在前端,但是你總需要理性工具進行歸納和把控。
不是說不懂樂理一定創作不出好音樂,但你要明白,「靈機一動」出來的偉大作品和絕世的音樂天賦一樣罕見。
所以咱們還是得老老實實先學好音樂理論,先不說創作出多麼優秀的作品,起碼可以避免鬧出「李裁縫」那樣的笑話。
-End-
文中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