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2024-01-15     搜狐城市-東莞

原標題:東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東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東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4年1月下旬在東莞市會議大廈召開。建議會議的議程是:(一)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和批准東莞市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三)審查東莞市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4年預算草案,批准東莞市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4年預算;(四)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票決東莞市2024年民生實事項目;(八)選舉我市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九)其他。

如遇特殊情況,大會召開時間需調整,市人大常委會授權主任會議決定後向社會公布。

來源:東莞人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1ea522a578284425e0eb51ebdaa01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