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野生河豚有毒,
屬於國家禁止加工經營的品種,
黃某玉、張某霞仍進行收購銷售。
近日,
泉州惠安法院開庭審理兩起
非法銷售野生河豚案件並當庭宣判,
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和有期徒刑。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與本文無關)
案情
魚販貪圖小利觸法網
惠安法院經審理查明,兩起案件的被告人黃某玉、張某霞均系當地濱海小鎮的魚販,明知野生河豚(魨)屬於國家明令禁止加工經營的品種,為貪圖小利,抱著僥倖心理收購併在街市上進行售賣。其中,被告人黃某玉被查獲時尚未銷售的野生河豚(魨)數量為24.37千克,被告人張某霞被查獲的數量則達45.11千克。經鑑定,上述野生河豚(魨)魚屬懷氏兔頭魨,又稱「歸魚」「龜魚」等。
惠安法院審理認為,兩起案件被告人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銷售國家明令禁止加工經營的野生河豚(魨),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兩起案件被告人具有認罪認罰、自首,並預繳相關罰金等從輕處罰情節,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某玉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被告人張某霞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兩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判,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
提醒
莫因一時貪鮮斷送性命
法官表示,河豚(魨)品種繁多,全球大約有121種,中國沿海就有40多種。品種不同,帶毒的部位也不一樣,通常來說,河豚的皮膚、內臟、卵巢、肝臟全是毒素。有些種類的魚肉里並沒有河豚毒素,但被殺死後,內臟中的毒素卻可能滲入肌肉,讓人防不勝防。涉案的懷氏兔頭魨即是屬於肝臟、卵巢均有毒的種類,在我國分布於南海、東海和台灣沿海,形狀和我們印象中的「河豚」形象不甚相同,容易誤買誤食。
法官提醒
河豚雖肉質鮮美,但魚肉處理不當則會變成一道「來自地獄的美食」。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流通環節是否允許銷售河豚魚有關問題的復函》,農業部辦公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魨和養殖暗紋東方魨加工經營的通知》的規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禁止經營活體河豚,養殖河豚應當經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後方可銷售。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個人擅自養殖、經營、加工河豚的,或觸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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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廈門就有一家餐廳
因為擅自加工河豚魚
被罰12.5萬元!
食客疑似河豚毒素中毒
餐廳被罰12.5萬元!
2019年10月27日,廈門翔安區市場監管局值班人員接到消費者投訴,在新店鎮某餐廳吃了河豚魚後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現象。
執法人員立即對涉事餐廳開展檢查,發現菜單上標有「河豚湯」「河豚醬油水」,並在現場發現殘存的河豚魚湯。
經過調查
消費者為疑似河豚毒素中毒
所幸,送醫救治及時
沒有危害生命健康
處罰決定
提醒各位小夥伴
對於來源不明、無法辨別
是否有毒的河豚魚最好就是不吃
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貪一時之快而拚死吃河豚
畢竟還有很多安全的美食可以嘗試哦!
8月11日,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閉幕,
契稅法經表決通過,
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來源:泉州晚報
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 吳清藝
編輯:黃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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