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款3個月內必須全額支付

2019-05-15     中師拆遷律師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辦事處)和村、組予以公告,並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見。

征地補償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拒不領取征地補償費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已被征地方的名義將其征地補償費用予以專戶儲存。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房屋徵收補償應當合理合法,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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