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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徐
常言道:婚姻是愛情的魂墓。但如果一開始就沒有愛情,這樣的婚姻,又算什麼呢?
看塵世,有人為了坐寶馬,有人為了享富貴,更多人為了搭夥過日子,又有幾人嫁給愛情?
張愛玲的小說《半生緣》中,每一個寂寞的人都有自己孤獨的的泥淖。每一個紅男綠女,要麼沒有遇見愛情,要麼因為某種原因選擇了錯誤的婚姻。
顧曼璐因為金錢,選擇了一段錯誤婚姻。
她在她的芳華歲月里有過愛情,兩個人喜歡對方,兩個家庭也相互鍾意,到了談婚論嫁,也就定下婚約。
麵包和愛情,哪一個更重要?現實里大概沒有杜麗娘這樣為情死為情生的女人。顧曼楨為了照顧一家老少,抱著自我犧牲的精神退了婚約,去當舞女,然後嫁給一個並不愛的男人。
這個男人雖然不是十分有錢,起碼他能夠也願意負擔起她一大家子的開銷。在那個女性難以獨立自主的年代,家累太甚,實在是情感路上的阻礙。
後來,顧曼璐的丈夫依靠投機倒把的買賣發達了,她的生活也隨之改變。物質上,富麗堂皇,應有盡有,精神世界裡卻是一片荒涼。因為曾經的舞女身份,丈夫根本看不起她,有了幾個臭錢愈發肆無忌憚,用各種難聽的言語辱罵、攻擊她,在外面花天酒地,任意妄為。
到了最後,顧曼璐身患重病,他也置她生死於不顧,只管自己在外風流快活。
顧曼璐最終去世了,他的生意也沒落了,望著逝者的遺容掉下幾滴眼淚,那也不過是為著錢的緣故。
很多人讀者,只看到顧曼璐的可恨之處,其實她實在是可憐之人。為親人出賣青春,放棄愛情,選擇一段沒有尊嚴與體貼、沒有溫存與關愛的婚姻,在各種恐慌與擔慮中走完短暫一生。
如果當初自私一點,無畏一點,選擇嫁給相愛是那個人,她的人生又是怎樣?
如果沒有為了養活家裡老人供弟弟妹妹上學去當舞女,沒有踏入金錢交易為條件的婚姻,她的結局又會如何?
遇見誰,又錯過,如何開局,怎麼收梢,要說這都屬於一個人的命,徐志摩四個字道盡所有: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顧曼楨因為孩子,選擇了一段錯誤婚姻。
顧曼楨是顧曼璐的妹妹,別樣的人生道路,一樣的悲劇色彩。
她在年輕時候,與沈世鈞相識相愛。兩個人有過甜美如蜜的時光。隨便看到什麼,哪怕是毫不相干的事物,她也會轉幾個想到心裡的他。
她是喜歡笑、容易臉紅的女人,「羞澀起來很羞澀,天真起來又很天真—而她並不是一個一味天真的人,也並不是一個怕羞的人。」沈世鈞這個男人,在別人面前非常寡言,面對顧曼楨,兩個人卻能有說有笑。有無盡的感覺,就會有無盡的話語。
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最終因為世事捉弄,因為陰差陽錯,兩個人再次蹉跎。這一蹉跎,便是整個餘生。
讓顧曼楨做夢都不曾想到的是,她會決定嫁給自己的姐夫——也強暴她的人——也她孩子的父親。這完全是將錯就錯的婚姻,但是她覺得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已經心灰意冷,這種犧牲完全是為孩子。
那個男人,曾經抱著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心思,覺得顧曼楨是可望不可即的女神般的存在。但是,「她一旦嫁了他,日子長了,當然也就沒有什麼稀罕了,甚至於覺得他是上了當,就像一碗素蝦仁,看著是蝦仁,其實是洋山芋做的,木木的一點滋味也沒有。」於是有了爭吵、冷暴力,他本性難移,在外面拈花惹草。
當她意識到,這份婚姻非但沒有為孩子來幸福反而跟著受累時,開始悔恨自己做錯了事——根本不該嫁給這個男人。
這種生活,讓她覺得是自己「掘的活埋的坑」。
好在,後來她帶著孩子爬出了這個泥塘。
不少人,在父母的施壓下,加上年齡上升,最終找一個過得去的人,為了結婚而結婚,完成一項任務那樣。《半生緣》中的沈世鈞與石翠芝就是這樣。
他倆從小就認識,不過沈世鈞對石翠芝向來沒有好感,甚至覺得她討厭。其實,石翠芝性格脾氣並不算壞,只不過頻率不同的人,很難情投意合罷了。
沈世鈞的家人,曾經努力撮合過他倆。那時候,他已經和顧曼楨相愛。他向母親坦言,即便沒有顧曼楨,也不會和石翠芝結婚。
如果不能和相愛的人在一起,和誰在一起似乎沒有太大差別。沈世鈞與石翠芝,心裡都深藏愛著的人,卻又愛而不得。
結婚當夜,石翠芝就哭訴內心的後悔。而沈世鈞也覺得, 「他們像兩個闖了禍的小孩」。
婚已經結了,禍已經闖了,只能硬著頭皮將日子活下去。
一起面對柴米油鹽、人情往來,也時常為日常瑣碎拌嘴、慪氣。後來有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
他倆的婚姻,雖然不存在愛情,也沒有觸及靈魂的交流,但也不會離婚,而是一直這麼不咸不淡地過下去。就像沈世鈞與多年未見的朋友聊及各自現狀時,他這樣自嘲:「要說我們這種生活,實在是無聊,不過總結一下,又仿佛還值得。別的不說,光看這兩個孩子,人生不就是這麼回事麼?」
雖然看起來的確是這麼回事,但內心到底意難平。沒有愛情做底子的婚姻,就算沒有痛苦,也不會品嘗到幸福的味道。
【作者簡介:江徐,80後女子,十點讀書籤約作者。煮字療飢,借筆畫心。已出版《李清照:酒意詩情誰與共》。點擊右上角「關注」,收看更多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