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貞豐縣一男子為躲避電子抓拍,故意遮擋號牌被交警查處。
當天10時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值班人員在監控巡查中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在縣城塔山大道解放路交叉口違停,司機下車後用一塊藍色毛巾遮住車牌,且長時間違停未將車開走。值班人員隨即對此情況進行記錄,並通知街面巡邏民警趕往現場作進一步核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邵某承認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事實。據邵某說,自己手疼到附近就診,由於發現該路段有電子警察,於是自作聰明用車上的毛巾將車牌遮住,心存僥倖想躲避監控違停抓拍,誰知才一會就被民警查獲。民警對其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依法對該司機給予100元罰款和扣12分的處罰。(通訊員 羅丹梅)
編輯:王勝
責編:袁敏
編審:張洋忠
總編:張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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