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結婚三年,一直沒有孩子,也因為這個原因家庭矛盾不斷,我們夫妻倆的爭吵也沒斷,就這樣磕磕碰碰過了三年離婚了。我們離婚主要原因是前婆婆,可能因為家庭條件好,所以她事事壓著我,好在老公對我還不錯所以很多我都忍了,但在沒有孩子這件事上,前婆婆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欺負人了,所以因為這件事我跟她和前夫都沒少吵架。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車禍過世了,我是跟鄉下爺爺奶奶長大的,所以婚姻遇到問題我也沒有娘家人可以傾訴,所以委屈到一定程度後,我也忍不了了,然後跟老公提了離婚,他也不想再過爭吵不斷的生活也很快答應了。離婚後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間公寓,搬家那天一直乾嘔,然後想到自己月經兩個月沒來了就買了根驗孕棒試試,雙槓,我懷孕了。我把驗孕棒拍照發給前夫,他電話很快就過來了,然後要我等他來接我去醫院。在醫院一檢查,已經懷孕快3個月了,前夫高興壞了,幫我退了租的房子,然後接回了家。我跟前夫本來就沒什麼其他矛盾,所以我也很開心自己懷孕了,自己能再次有個家。孕期前夫和前婆婆對我都很好,每天給我做好吃好喝的,家務活也不讓我做,公司那邊我也辦理了停薪留職。孕期我真的覺得很幸福,大家對我都很好,但前夫一直沒提復婚的事,我以為是忘了便提醒他,他說等生完孩子再復婚吧,我當時真的是太傻了。終於到了預產期,我順產生下兒子,前夫一家都特別開心,對我的照料比孕期明顯少了很多,我感覺不對勁就跟前夫提復婚的事,他卻說就這樣過也挺好的,沒必要復婚…那時候我才發現,前夫對我好只是因為肚子裡的孩子,根本就沒有復婚的打算,我現在真的想帶著孩子離開這個家,但我一個人根本就養不起孩子,我該怎麼辦?
小編回覆:
首先你可以跟前夫談談,為什麼不願意復婚,看是不是前婆婆從中作梗,並告訴他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需要健全的母愛父愛,再看他怎麼做。如果他始終不願意復婚,那麼你可以諮詢律師然後起訴他,在哺乳期孩子一般都會判給母親,而且作為親生父親他是一定需要支付撫養費的,他們家的行為是否也涉及到法律問題都可以諮詢律師。若你放得下孩子,也可以把孩子給他們家撫養,然後再強大自我,等自己有足夠能力了再將孩子接到自己身邊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