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到一個徵婚信息,男人二線城市,有一套房沒房貸,收入據說可以養活一家人開銷:
對另一半要求不高,只要會做家務,負責家人吃飯,住所就好,不需要有工作,主要是在家當好老婆,好媽媽,以後不和婆婆同住,自己帶孩子。
當然為了不讓大家說在家沒有安全感,他還會每個月給女孩2000元生活費。
當時很多人說這男人算是不錯了,婚後不用和婆婆住一起,規避了婆媳矛盾,也不用擔心孩子問題,自己帶,最主要的是他還認可你在家的價值,每月會付費。
雖然聽起來很利益化,但相親結婚不就是這樣嗎?
另外有人反對了,什麼是只要做家務就好?
首先這是不認可家務的價值,可能在男人的眼裡做家務就是每天三頓飯,然後打掃衛生,但其實做過家務的人都知道,做一頓飯需要去買菜,考慮今天吃什麼,大家會不會吃膩了,這不是一天,是長年累月的事情。
還有看似有了洗衣機,但是孩子和貼身衣物都需要手洗,而且真的愛乾淨,可能地一天都得拖上三五遍,再擦擦各角落和茶几沙發的灰塵。
這些活一天干下來一天也差不多了,重要的是沒有人認可你這一天的價值,覺得你做的事情不僅簡單,還沒有意義。
其次,給2000做為零花錢
相比很多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來說,這主動提出的就好了,但是《婚姻法》規定,你的收入其實也是家庭收入,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共同所有,如果每月掙1萬,給2000,那剩下的呢?自己所有,2000說真的也就夠吃飯了。
如果算上孩子和女人自己的開銷,完全不夠,沒有公平對待,也沒有當作一家人。
但是想想看《都挺好》里的菜根花是不是還一月好幾千,她做了什麼呢?是不是也做的這些事,還有那些家政公司,他們的收費都不低,說明做好這件事是值得這個價的,現在才給2000就算是認可了,很好了嗎?
說到底,每個人不僅要有自己的優勢,還要有一個能理解家庭重要的伴侶,家庭中只有分工的不同,沒有高低,若是誰認為外出工作就比在家能幹,那還是思考再三,畢竟一個人也可以很好,為什麼要找一個人將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