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暴力拆遷,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首犯獲刑20年!

2020-04-10     法治潮陽

1月21日,遼寧省瀋陽市新民市人民法院對劉某甲等14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案,依法公開宣判。

被告人劉某甲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00萬元;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至3年不等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今,被告人劉某甲長期糾集「兩勞」及社會閒散人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劉某甲為領導者、組織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該組織在開發樓盤期間,通過暴力拆遷、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獲得土地及建築施工許可、肆意掠奪、毀壞國有資產等方式,多次實施肆意毀壞財物、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迅速攫取了數億元的資產,並以此為經濟基礎,支持其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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