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畢靜枝
曹禺,1910年9月24日,出生在天津的一個沒落的封建官僚家庭。他原名萬家寶,中國現代傑出的劇作家,戲劇教育家,著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等著名戲劇作品他一生經歷了三次婚姻,留下了四個女兒。本文就曹禺的婚姻家庭生活談談自己的拙見。
鄭秀的「四不該」
縱觀鄭秀與曹禺的婚戀過程,他們二人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在清華大學上學時,曹禺拚命地追求鄭秀,鄭秀先是拒絕,後才在曹禺的才情加痴情地感動下接受。這既不是父母包辦婚姻,鄭秀也不是鄉野村女。他們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三年熱戀兩年婚姻,生下二女,竟然勞燕分飛,原因何在?
(一)鄭秀不該為愛情而中斷學業
1936年南京成立戲劇專科學校,曹禺應聘到南京,鄭秀便中斷大學學業,隨從曹禺到南京,並於1936年11月26日在南京舉行了隆重的訂婚典禮。1937年春結婚。鄭秀不該為愛情而中斷學業,中斷學業便失去了自我。
(二)鄭秀不該以打牌的方式來消磨人生
1939年4月,日機大肆轟炸重慶,因而劇校奉命疏散到了川南小城江安。小城物資匱乏生活單調,使得鄭秀很壓抑。於是,她常帶著兩個女兒——萬代、萬昭,與劇校的幾位師母一起打牌,還硬拉曹禺陪打。鄭秀的這種生活態度,令曹禺心生惱火。這是曹鄭婚姻生活出現裂痕的明顯契機。鄭秀不該以打牌的方式來消磨人生,應該尊重自己的丈夫,把自己那種壓抑的感受向曹禺訴說,看曹禺如何給她化解。鄭秀這一次放棄的不僅是自我,更是放棄了對曹禺的尊重和愛戴。可是此時的曹禺沒有勸鄭秀回頭,而是移情別戀,的確是更大的不該。
(三)鄭秀不該在曹禺提出與自己離婚後,跟曹禺大吵大鬧
既然自己依然愛著丈夫,丈夫有外遇提出離婚,就應反思一下,或者去了解一下自己究竟什麼地方做得不到位,使得丈夫有了外遇,然後在丈夫面前謙卑下來,用自己女性的溫柔去挽回丈夫的心,大吵大鬧只能使丈夫對自己更反感,更樂於到第三者那裡尋找溫情。其實曹禺雖有外遇,他也沒有與第三者生孩子,只是在鄭秀答應離婚後才跟方瑞又生下了萬方萬歡兩個女兒。
(四)鄭秀不該提出要500元的補償金就答應離婚
1950年,曹禺出任中央戲劇學院副院長。
鄭秀則從福州調到北京,在人民銀行經濟研究處工作。此年新婚姻法公布,曹禺已經與方瑞同居十年,他若再不自行了斷,要麼與鄭秀辦理離婚,要麼與方瑞分手,顯然是違法的,就不能出來工作。於是曹禺又一次提出離婚。
這次鄭秀提出要500元的補償金就答應離婚要知道真情無價,愛情和青春不是用金錢可以補償的。500元錢在當時是一筆巨款,鄭秀斷定曹禺拿不出來,她是在難為曹禺,她實際上還是不願意跟丈夫離婚的。於是離婚之事再次陷入僵局。可是周恩來總理跟曹禺是同學,得知此事後,當即表示撥公款幫助曹禺解決人生難題。就這樣,這對當年在清華園內愛得死去活來的戀人,在飽受十年婚外戀的折磨以後,這年冬天,還不到40歲的鄭秀與曹禺正式離婚。
兩個女兒由鄭秀撫養,由曹禺承擔撫養費。鄭秀如果不同意要500元的補償金就答應離婚,她和曹禺就不會離婚,曹禺便會因婚外戀而不能出來工作,那麼就讓他這位大人物也因自己的過錯而受受難為又何嘗不可?為什麼要索要500元的賠償金就同意離婚呢?鄭秀你又不是熬不起?你美麗的青春年華已經在心靈的傷痛中逝去,你一直都執著地愛著那個負心人。為什麼要以500元補償金為籌碼同意跟他離婚呢?如果你不答應離婚,方瑞就永遠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儘管她陪在曹禺身邊,但她與曹禺終究不能成為合法夫妻。鄭秀後來對曹禺的同窗好友說過「我同意離婚,因為我希望他幸福」。他都不要你了,你還無私地想讓他幸福,他想過讓你和兩個女兒幸福嗎?一個不負責任,拋棄妻女、移情別戀的男人就不配得到婚姻的幸福!鄭秀跟他的同窗好友這麼說,是想到自己的話會傳到曹禺耳中,從而激發起曹禺對自己的好感,化解二人之間的嫌隙?還是鄭秀在無奈地自我解嘲?
鄭秀這樣做就是幫助曹禺拆散了自己的家庭。
鄭秀一直都深愛著曹禺。1948年底,鄭秀的父親鄭烈曾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作為國民黨官員,已得到國民黨撤台通知。鄭烈早知女兒婚姻不幸,在去台灣之前,一再動員鄭秀離開曹禺,鄭秀卻想讓曹禺一塊去,可在機場曹禺卻遲遲未到。在白髮蒼蒼的老父與早已負心的丈夫之間,鄭秀最終選擇了丈夫而留在了大陸鄭秀離婚後沒有再婚。在「文革」初期,晨立在東四燈市口的史家胡同,遠遠地看著曹禺掃大街的背影。雖然兩人不能說上一句話,但每天這種必不可少的陪伴,也使身陷「另冊」的曹禺感到溫馨。1989年,鄭秀病重還提出要見曹禺一面,也未能如願。後來,鄭秀呻吟著「家寶」這個名字,離開了人間。
曹禺的「兩不該
一)曹禺不該在與鄭秀的婚姻出現裂痕時移情別戀。
當年在清華園,曹禺個子不高,圓圓的臉,戴一副近視眼鏡,但他在舞台上特別會演戲,所以成了清華大學的名人。鄭秀比曹禺低屆,是個個子不高,但身材苗條、面容清秀、頗有修養又有風度的女子,曾經配合曹禺演戲。
每次排練結東,曹禺都要到女生宿舍門外等鄭秀,約她去玩。這時宿舍里就會更迭傳來傳喚聲:「鄭小姐,萬先生找。」當兩情相悅的時候曹禺提出跟鄭秀處對象。鄭秀雖對曹禺有好感,但一想到自己剛入大學就談戀愛,感覺太突然了,也擔心遭到同學們的流言蜚語,於是她慎重地拒絕了曹禺的愛情。可是曹禺痴迷地追求鄭秀。鄭秀當時所在的女生宿舍是照瀾院18號,本來很少有男性來打擾,可是那段時間,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身影在樓旁的小樹林裡徘徊。他一宿一宿地守在那裡,望著鄭秀宿舍的窗子,久久不願離去。同學都說:「鄭秀你去看看,要不他會出毛病的……」那個人就是曹禺。在曹禺真誠的感動下,鄭秀與曹禺相愛了。1933年暑假,曹禺沒有回天津的家,鄭秀也沒有回南京的家,清華大學的花前月下,留下了他們形影相隨的愛情絮語。也就在這個暑假,曹禺的《雷雨》完稿,也很快發表在《文學季刊》上,並由文化生活出版社出單行本。
23歲的曹禺迅速走紅,人們用羨慕的眼光看著這對年輕的學生戀人。
曹禺當年追不到鄭秀誓不罷休。鄭秀為與他在一起,大學沒畢業就中斷了學業,隨從他到了南京,訂婚、結婚、生下兩個女兒,這不都是愛情的結晶嗎?但曹禺在鄭秀為釋放壓抑,用打牌來消磨時光的時候,沒有勸妻子多照顧孩子多照顧家或者跟自己一起做事,追求遠大理想,而是看不慣便移情別戀,真是薄情郎啊!戲校女生鄧宛生的姐姐鄧澤生(後更名方瑞)花容月貌、落落大方,對大名鼎鼎的劇作家曹禺早有愛慕之心,藉口找曹禺補習英文,曹禺爽快答應,二人纏纏綿綿、戀戀不捨。
曹禺想入非非,不顧鄭秀的警告,依然與方瑞同居。
(二)曹禺不該在有妻有女的情況下向李玉茹表達愛意。
曹禺在與鄭秀婚姻存續期間,既與方瑞相濡以沫,同居10年多,其間卻又在與女演員李玉茹的交往中,向李玉茹傾訴自己婚姻的不幸並向李玉茹表達自己的愛意。只因李玉茹的母親反對,二人才沒有繼續發展。後來曹禺與方瑞結婚,李玉茹不再與曹禺聯繫。方瑞去世後,曹禺與李玉茹重續前緣,結為夫妻
三、方瑞和李玉茹的都不該
方瑞和李玉茹的不該就是不該充當第者,破壞別人的婚姻家庭。固然,曹禺是才子,是大師,是名人,令人崇拜,惹人愛慕。但曹禺是有家有口,有妻有女的人,她們不該從中插足,而應該規勸曹禺與鄭秀恩愛相處,讓曹禺盡上自己的本分,做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好丈夫、好父親。她們自己在男女感情上要遠離曹禺。好在當年李玉茹的母親聰明有智慧,攔阻了曹禺與李玉茹的關係進一步發展,李玉茹得以全身而退,不然的話,方瑞與曹禺婚外同居十年會落得一無所有。
曹禺先生雖然劇作寫得精彩,演戲是行家裡手。但人生是現實的,婚姻不是演戲,他的多重婚姻讓自己的妻女臉上無光,心靈蒙受創傷痛苦,在人前提起家庭深感羞愧,難以啟齒。愛情是專一的、排他的感情,婚姻是終生的誓約,夫妻雙方既建立了家庭,就有責任有義務維護這個家庭的完整。當然,我們承認這與曹禺所生活的那個時代過分追求個性解放,追求婚姻自由也不無關係。
若說是不能忍受鄭秀的性格使然,那當年怎麼會有三年熱戀和兩年多的婚姻生活?又為什麼會在清華園拼了命地追求鄭秀?所以鄭秀的「不該」與曹禺的「不該」比起來,鄭秀的「不該」是在愛的基礎上的不明智,她更多的是令人心酸,令人同情。
而曹禺的「不該」則是原則上的不該,這不該讓人氣憤,警示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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