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的第一天,回望2019年,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下,中國保險業都發生了些什麼大事件。
1、安聯成為首家外資獨資控股險企
2019年,中國保險業開啟了新一輪的對外開放,一系列措施和文件出台。銀保監會修訂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放寬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比限制,將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比放寬至51%;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不再對"經營年限30年""代表機構"等相關事項作出規定。
這些政策鼓勵更多有經營特色和專長的保險機構進入到中國市場。2019年,安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成為在中國首家批准開業的外資獨資保險控股公司。
截至目前,境外保險機構在我國設立了59家外資保險機構、131家代表處和18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2、稅收政策引導保險業稅負大幅降低
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保險營銷員佣金收入個稅預扣規則,保險業務員個稅稅率最低從20%下調到3%,佣金收入按照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計算,享受每月5000元的累積減除費用,年佣金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免徵增值稅。
各項稅優政策逐步落地,為保險業務員提供了實實在在的稅收優惠,也直接或間接惠及實體經濟和廣大消費者,為保險行業發展提供了重要動力。
3、央行成立存款保險基金公司
5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100億元。
2015年,我國出台了《存款保險條例》,儲戶在某家銀行50萬以下的存款能夠得到全額保障,但條例未明確風險處置的觸發標準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金融機構接管和清算組織的職能,制約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風險處置能力。
存款保險基金公司將進一步完善這些職能,豐富早期糾正措施,更好地保障儲戶利益。
4、安邦保險重組接近完成
2018年,保險巨鱷安邦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訴,為確保安邦集團保戶的利益,隨之安邦集團被監管實施接管。
2019年7月,大家保險集團正式成立,註冊資本203.6億元。9月2日,大家保險集團官微發布《關於安邦保險集團重組暨客戶權益保障事宜的公告》,依法受讓安邦人壽、安邦養老和安邦資管股權,並設立大家財險,依法受讓安邦財險的部分保險業務、資產和負債。重組完成後,大家保險集團將集齊人身險、財產險、養老險、保險資管四大牌照,安邦保險集團則不再開展新的保險業務。
5、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險和保證險或由審批改為備案
10月,銀保監會財險部向業內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核心內容有兩點:改進產品管理方式,完善產品監管機制;明確產品備案流程,規範公司產品報備。最引人注目的一點就是,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不過,目前這一文件屬於徵求意見階段,不排除在徵求意見後進行適當修改的可能。
6、健康險新規出爐
11月12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正式下發《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並在12月1日正式施行。
與2006年頒布實施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相比,提出了一些創新規定。
比如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被保人根據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被確診疾病的,保險公司不得以該診斷標準與保險合同約定不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必須區分有社保和無社保;被保人同時擁有多份以上醫療險的,可以自主決定理賠申請順序;健康保險產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其分攤的成本不得超過凈保險費的20%;保險公司不得以被保險人家族遺傳病史之外的遺傳信息、基因檢測資料作為核保條件等等。
7、疫苗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建立
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正式實施,國家實行疫苗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按照規定投保疫苗責任強制保險,未按規定投保者最高將被罰200萬元。疫苗保險作為我國又一個法定保險的落地,標誌著我國在利用保險制度強化社會管理方面的又一重大突破。
8、網際網路保險新規將出爐
12月13日,銀保監會開始向部分保險、銀行機構下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與2015年發布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相比,《徵求意見稿》的內容有了大量的擴充,從六章30條增至七章106條,對營銷宣傳、信息披露等作出了具體規定,並對產品、銷售、服務、運營的管理單列一章加以規範。強調"機構持牌、人員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