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類產品的FDA-OTC認證和EPA認證區別在哪裡?消毒類產品應該做什麼認證

2020-08-20   隔壁老李limou770

原標題:消毒類產品的FDA-OTC認證和EPA認證區別在哪裡?消毒類產品應該做什麼認證

眾所周知,美國的世界上法規最為完善,執法最為嚴格的國家。很多人會很困惑,消毒洗手液和消毒濕巾,出口到美國,到底是該做FDA認證還是應該做EPA認證呢?今天,我們就這個問題,簡單的談一談美國的消毒產品認證制度。

首先我們簡單談談美國的法規體系和政府分工。美國聯邦法規CFR(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共有50部。每一部都涵蓋了一個領域,所有的政府職能部門都依據CFR法規的授權,以CFR法規為基礎,進行行業管理和執法。對於消毒產品,有兩個CFR法規對其有規定,分別是21 CFR和40 CFR。這兩部聯邦法規分別對應的政府職能部門為FDA和EPA。

FDA和EPA兩個政府職能部門管轄的產品範圍也不同,具體的管轄權限如下圖所示:

特別說明:

僅有酒精類洗手液(含量在70%以上的乙醇或者80%的丙二醇)和免洗洗手液需要做FDA OTC註冊,其他活性劑的洗手液還在EPA的研究中,暫不需要FDA OTC註冊

消毒濕巾既能擦拭物體表面,也能用於人體表面,只需要EPA管理,EPA將消毒濕巾歸類為消毒劑產品的一種。

EPA消毒產品註冊

EPA將消毒產品分為消毒劑(含活性成分)、消毒裝置(不含活性成分,依靠物理原理滅菌消毒)、和復合裝置(既可以靠物理原理滅菌,也可以靠活性劑滅菌消毒)。

含有活性成分的消毒劑產品,必須取得EPA註冊號(EPA Reg. No.),還需要取得EPA商號(Est. No.);對於消毒裝置,僅需要取得EPA商號。

FDA OTC註冊

消毒洗手液。消毒濕巾和免洗凝膠,是最簡單的FDA OTC類的醫療器械註冊,工廠僅僅需要註冊FDA OTC工廠商號,取得NDC Labeler Code,並對標籤進行備案。工廠僅需要在FDA系統最標明自己的產品是70以上的乙醇,還是80%以上的丙二醇。特別說明:免洗洗手液也是按照酒精含量來分類,視為酒精消毒洗手液的一種。

特別說明:消毒劑是只含有化學消毒成分的產品,包括消毒濕巾。用於醫用或者人體手部消毒的,歸FDA管理。用於硬物表面消毒或其他消毒,歸EPA管理。

如果我們研究21CFR和40 CFR兩部法規中對於消毒產品的要求和定義,就會發現如下的規律。我們總結如下表所示:

特別說明消毒裝置的EPA範圍:

FIFRA將設備定義為旨在誘捕,破壞,排斥或減輕任何有害生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動植物生命(除人類以外的細菌或細菌,病毒或其他生物)的任何儀器或配件(槍枝除外)。

常見的受監管設備:

a)某些紫外線系統,臭氧發生器,水過濾器和空氣過濾器(含有物質的過濾器除外),以及超聲波設備,據稱可在各種場所殺死,滅活,誘捕或抑制真菌,細菌或病毒的生長;

b) 聲稱可以驅趕鳥類的某些高頻發聲器,硬質合金大炮,金屬箔和旋轉裝置;

c) 聲稱要求殺死或誘捕某些 的黑光陷阱,蠅陷阱,電子和熱屏,蠅帶和蠅;和

d) 躡鼠重擊,聲音驅蚊劑,箔和旋轉裝置,聲稱是為了擊退某些哺乳動物。

e) 聲稱通過電磁和/或電輻射控制害蟲的產品(例如,手持式臭蟲拍擊器,電動跳蚤梳子);

f) 聲稱通過產品引起的地下爆炸來控制穴居動物的產品;和

g) 按照1976年聯邦公報通知中指示的原則對一類有害生物起作用的產品,但據稱可以控制不同類型的有害生物(例如,齧齒動物用粘性誘捕器(不含引誘劑),鳥類用光或雷射防護劑等)。

2,不受監管的設備

1976年11月19日的《聯邦公報公告》中的害蟲控制設備和設備生產商還提供了不受FIFRA監管的那些設備的示例:

設備的有效性更多地取決於使用該設備的人的表現,而不是取決於設備本身的表現;和誘捕脊椎動物的裝置。通常屬於這兩個類別的產品包括捕鼠器,捕蠅器,蒼蠅拍,用於除草的耕作設備和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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