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鄖西縣檢察院以犯盜竊罪、詐騙罪依法對張某提起公訴。
張某是鄖西縣觀音鎮人,常年居住在城關鎮。2019年6月,張某先後三次在自己居住的小區樓下某網絡會所門口實施盜竊,盜走本田二輪摩托車兩輛和豪爵二輪摩托車一輛,價值共計13000餘元。其中一輛本田摩托車被張某停放在某售樓部後空閒的門面房內,次日被他人騎走。
2018年下半年,張某看到網上楊某發布用白酒兌換物品的消息,便通過微信向他人低價購買假冒偽劣品牌香煙數十條,欲以此兌換楊某的白酒。張某通過網絡與楊某聯繫後,雙方達成置換協議。張某先後用40條假冒偽劣品牌香煙換取楊某37箱杏花村白酒,價值共計11000餘元。發現香煙系假冒偽劣品後楊某與張某聯繫,要求其還回自己的白酒,但張某一直拒絕不還。直到次年7月,公安機關以涉嫌盜竊罪將張某抓獲歸案,並扣押了張某騙取的杏花村白酒發還給楊某。
鄖西縣檢察院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某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但張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後,公安機關將張某盜取的摩托車、騙取的白酒發還給了被害人,張某可酌定從輕處罰;張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可依法從寬處理。法院最終決定數罪併罰,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都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不論在哪裡,會賺錢都是一項重要且讓人羨慕不來的技能,但更重要的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因一時之利走上歪路的人,終究逃不過法網恢恢。檢察官提醒大家,年關上一定要保持警惕,看好自己的財物,切莫大意;也切勿抱僥倖心理去貪一點蠅頭小利,小心上當受騙。一旦財物受損,請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