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為什麼要做UN38.3認證

2019-08-22   檢測認證劉小姐

電池為什麼要申請UN38.3認證?

因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含鋰池是在運輸過程中存在一定危險,所以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

限公司公布了作為非危險品運輸的可充電型鋰電池的操作規範,規範中明確指出每個類型的

原電池及電池,需測試證明符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款,即

聯合國 《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

(「Rec o mmendation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 and Criteria」(UN ST/SG/AC.10/11/Rev.5/Amend.1))第五修訂版修正1於2010年12月10號在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和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問題專家委員會第五屆會議通過,並於 2011年10月份公布,在新版本《試驗和標準手冊》裡面,其中38.3節針對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的試驗程序和要求有了部分的改進。

由於新版本將在2013年1月1號開始實施,為使廣大客戶及時了解變更內容,摩爾實驗室(MORLAB)特就UN38.3的測試項目變化部分做簡要說明如下。

新標準中除了對以上試驗程序和要求做了部分變化外,同時對其他一些地方的做了部分修改。主要改動內容如下:

1. 新標準在第38.3.2章節插入了新的一節,規定了對於不同類型鋰電池和電池組需要進行的哪些試驗項目進行了詳細規定,舊標準中並沒有明確說明不同類型的電池如可充電電池,不可充電電池,元件電池等的試驗項目,新的標準對此做了詳細規定,使試驗更加明確。

2. 修改了部分名詞的定義,如電池,大電池和小電池,漏液,質量損失。

3. 新標準中對於電池質量5g≤M≤75g ,質量損失限值由原先的0.1%修改為0.2%。電池質量M≥75g,質量損失限值為0.1%。

4. 新標準中在第38.3.2.2節對新型號電池的定義進行了重新說明,電池或電池組與已通過試驗型號電池間有以下不同的應視為新型號進行試驗:

(a) 對於原電池和原電池組,陰極、陽極和電解液有按重量超過0.1克和20%的變化(以較大者為準)

(b) 對於充電電池和電池組,以Wh表示的標稱能力變化超過20%,或標稱電壓增加超過20%;或

(c) 可導致任何試驗不符合要求的變化。

在新標準中也列出了部分可能導致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變化類型:

(a) 陽極、陰極、隔膜、電解液材料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