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小劉下班了向哭訴,自己又被領導單獨叫出去批了一頓,我問他:「領導為啥無緣無故批評你?」。
他苦笑道:「就因為我交給他的數據表格,裡面有一個標點符號,標錯了,他劈頭蓋臉的罵我了至少半小時,不就一個標點符號他至於嗎?你說領導是不是對我有意見?」
我拍拍同事的肩膀說:「你真的想多了,領導的性格你還不知道嗎?他最在意員工工作不認真,不注重細節,你這是踩了他的底線。」
其實我這位領導是出了名鐵面無私,做事情從來是對事不對人。
只不過有些人不明白罷了,這樣的領導才是真的為你好。
其實不只是領導,我們在與同事的相處中,在工作的溝通中都要做到「對事不對人」。
職場上,真正的高手,都是對事不對人。
一、真正的高情商,是對事不對人
馬東曾說過:自己公司招聘過很多員工和實習生,但是他評價他們的時候,會很看重一個細節,那就是這個人有沒有「事在人先」的感覺。
其實是事在人先和對事不對人有異曲同工之妙。
都表示,面對衝突的時候解決衝突,面對困難的時候解決困難,不把情緒帶進去,工作的事情排在個人情緒前面。
一個成熟的職場人必定用事說話,而那些情緒化遇事先責人的人內心必定不夠強大。
就像奇葩說里說到的:「對人是一種本能,對事是一種本事」。
(1)成熟,就是「不針對」
奇葩說選手席瑞說:「對事不對人的意義是黑白分明、真假分明,任何事出來了,都選擇求真務實地去看它本身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不把人的因素牽扯進判斷里。」
這讓我想起了我之前的一個同事。
因為我剛來不久,和她有工作上的對接。
但是不管從電話溝通還是微信聊天,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自己是不是在什麼時候得罪過她。整個對接工作總是很難友好溝通下去。
當你我請教問題的時候,她會不耐煩的告訴你「請教別人,這個問題都看不懂?」
並會附之以尖酸刻薄的嘲諷。
當你工作中有些許差池的時候,隨之而而來的,就是劈頭蓋臉的指責和嘲弄,好像一直在等這一刻的名正言順的指責。
為了工作可以順利進行,我只能找她私下裡找她溝通,並詢問自己是否在哪裡做的不夠好?
結果,答案出乎所料,竟然是因為,她第一次見我沒主動和她打招呼,她覺得我趾高氣揚,所以對我印象就不好。
每個人面對周邊的人和事,都會用自己的主觀印象去判斷,從而忽視了事件本身,使得工作無法順利進展對人也存在刻板誤解。
但是,成熟的人,會拋開主觀判斷處理問題。
第一印象通常只會用做參考,對一個人往往是在長久接觸,深入了解之後才會做出評價。
平凡者,對人不對事;優秀者,對事不對人。
(2)職場最大的公平就是,事在人先
《正義論》的作者羅爾斯做過一個思想實驗:
首先我們想像這樣的場景:假設我們所有人都在一道「無知之幕」之下,我們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是健康還是體弱多病,是老闆還是打工族,是讀完博士還是小學輟學……
總之,我們都是白紙一張。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讓你去提出一條社會應該遵循的原則,你會提出什麼?
我想你肯定不會提出「重男輕女」,因為大幕拉開的時候,你也有可能是一名女性。
你肯定也不會像希特勒那樣,認為日耳曼民族是高貴的,認為猶太人就應該被殺害,因為大幕拉開時,你也有可能是一個猶太人。
也就是說,當我們所有人都無法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之前,我們肯定不會選擇「對人不對事」。
因為一旦這麼選,吃虧的很可能就是我們自己。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總想著自我利益為先,而真正公平的前提就是做到「對事不對人」。
比如我們培訓新人的時候,會有文章評分。
我們從來都是盲打文章,不會看這篇文章是誰寫的,也不會因為你和我關係好就多給幾分,更不會看文風認人。
我們有流程化的打分標準:一篇文章從框架、標題、素材三個方面綜合打分。
誰也不偏袒一視同仁,這就是對待新人最大的公平。
對事不對人,才是每個職場人的必修課。
二、職場中,我們怎樣「對事不對人」?
任何事情都是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
人和事根本分不開更別談做到公平。但這並不代表不正確,我們總是要做點什麼才能讓自己心安理得不愧對他人。
那麼在職場上我們該如何做到對事不對人呢?
(1)少關注情緒,多關注事情
明代劇作家馮夢龍有句話說的好,「怒中之言,必有泄漏」。
帶著情緒去做事,大機率是會有紕漏的,在追求嚴謹的職場,這顯然是最大的忌諱。
所以,與其花時間糾結那些讓你不開心的東西,不如聚焦手中的任務。
讓情緒為工作讓路,也讓工作掩蓋情緒。
在工作中,我們要照顧到對方的情緒,也要關注自己的情緒,但不要把重點都放在情緒上。
遇到問題溝通要說出具體的事情,並且越具體越好,讓對方知道我們真的在「對事」,有利於接下去對話的開展。
比如你和同事共同做一個方案,但是領導卻不滿意成果。
這時候我們不能埋怨說:「真後悔和你一組,你怎麼什麼都做不好。」
而是要穩定雙方情緒,注重事情本身解決問題。
你可以說:「領導說的這幾個點我們確實沒想到,今天再加個班我們找出問題出在哪裡,儘快讓方案通過,對我們都有利」。
職場上90%的問題都是情緒問題。
但是,職場人切記要戒掉情緒,把情緒帶到工作裡面來,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沒有人有義務要為你的情緒買單。
(2)少評價結果本身,多提供反饋
遇事的時候我們很喜歡馬後炮的說:「我就知道會這樣,我當初說的沒錯吧。」
然後揪著對方一頓指責。
事已經成定局,就不要再去歸咎責任,這已經不再重要。
關鍵是如何彌補,向對方提供後續反饋,並且這些反饋要有助於未來的改善。
一味的抱怨只會讓情緒走向極端,多提供反饋彌補過錯事情才有迴旋的餘地。
(3)少炫技,多行動
《論語》中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用大白話說呢,就是:君子對空話不做事的行為感到羞恥。
很多人把「對事不對人」掛在嘴邊,行動上卻依然是「對人不對事」。
然而,對事不對人不是一句口號,更不是某個人可以的標籤。
它應該是貫徹到自己的行動當中,更不是向對方強調的一句話。
很多領導都是打著「對事不對人的旗號」心安理得的批評下屬。
這句話應該是貫徹到行動中,成為自己個人品牌的一個證明,這樣更有利於我們自己與他人的協作。
比如領導不會輕易發火,而是就事論事;
不會輕易聽信別人讒言,而是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更不會用自己的權利來排擠下屬。
我們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更令人信服。
三、寫在最後
職場上,你如果真的學著用「對事不對人」的思維去工作,你會發現自己在職場進階的更快。
最後用一段我很喜歡的話結尾,黃執忠說:對人不對事才是最殘酷的。
其實最容易給自己貼標籤的人是自己,最難寬容自己的人也是自己。
偷過一次懶被抓住,從此相信自己是個「懶惰的人」的孩子,以後就會永遠懶惰下去了;
上台說錯一次話被笑,從此相信自己就是個笑柄,以後永遠不敢再上台。
但其實被笑的說錯話這件「事」,下次不再做這件事,就不會再被笑。
只有理解了對事不對人,人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對事不對人,才是最大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