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蔡鄂生被終身監禁!手握審批大權,斂財超5億
編輯丨餘暉
落馬兩年多之後,「老虎」蔡鄂生獲刑!
2023年12月29日,江蘇省鎮江市中院公開宣判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蔡鄂生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於湖北,今年72歲。
蔡鄂生早年曾在山西省絳縣農村插隊,當過兵,1975年4月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幹部,3年後到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年2月,蔡鄂生到了中國人民銀行工作,從那時起至2001年,他在央行工作了19年,歷任央行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金融管理司司長、銀行司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司長、行長助理等。
2001年5月,蔡鄂生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2005年12月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直至2013年6月退休。
2021年7月30日,蔡鄂生被查。
2022年1月,蔡鄂生被開除黨籍。
紀委通報稱:
2022年2月,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中,蔡鄂生被公開「點名」。
工作報告提到,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嚴查蔡鄂生、何興祥、宋亮等利用金融監管審批權、金融資源搞腐敗的「內鬼」。
此次法院經審理查明: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蔡鄂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蔡鄂生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利用影響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亦應依法懲處,並與其所犯受賄罪並罰。
鑒於蔡鄂生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系犯罪未遂,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根據蔡鄂生犯罪的事實、情節和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