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公安網警提醒您:開通網際網路站需備案否則將會受處罰

2023-08-31     商州公安

原標題:商州公安網警提醒您:開通網際網路站需備案否則將會受處罰

近日,商州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在對轄區內企業開展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發布勞務信息的企業網站自2019年12月26上線運行以來,一直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履行國際聯網備案手續。經查,該企業網站缺乏日常監管,相關管理人員對網絡安全意識淡薄。民警約談了網站相關負責人,普及了網站日常管理及安全維護知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對該企業給予警告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隨著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涉足網站建設和運營,然而在進行網站建設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網站備案的相關知識。

一、什麼是網站備案?

網站備案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需要網站的開辦者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的備案,具體分為ICP備案和公安備案。

全國公安機關備案網址:全國網際網路安全管理服務平台(www.beian.gov.cn)

網站公安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開辦主體信息、網站基本信息。

網站公安備案審批流程:交互式網站:網上提交材料公安機關網上審核當面審核/實地檢查發放備案號

非交互式網站:網上提交材料公安機關網上審核發放備案號

網站公安備案審核周期:一般為10個工作日之內。

二、相關法律規定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3號)

第十一條用戶在接入單位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填寫用戶備案表。備案表由公安部監製。

第十二條互聯單位、接入單位、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網的單位和所屬的分支機構),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前款所列單位應當負責將接入本網絡的接入單位和用戶情況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並及時報告本網絡中接入單位和用戶的變更情況。

三、不履行公安備案職責有什麼法律後果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3號)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備案職責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不超過六個月的處罰。

商州公安網警提醒:網站聯網備案是加強和規範網際網路網站管理,也是打擊不良網際網路信息傳播,推動網際網路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網站所有者應按照「誰開設、誰申請、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在網站開通後,依據法律法規,及時對網站進行備案,並建立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及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避免因長期無人監管而導致網站訪問異常、被攻擊等風險,保障網站的安全穩定運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d87c597a7cae9dcc7256e3e76a6040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