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徐州富麗園小區車棚著火,約70輛電動車化為灰燼,一轎車被殃及!

2023-03-26     小美食家

原標題:突發!徐州富麗園小區車棚著火,約70輛電動車化為灰燼,一轎車被殃及!

今天下午3點40分左右,泉山區吳莊路富麗園小區發生火情,小區3號樓和4號樓中間的車棚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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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居民介紹,當時車棚中冒出黑色濃煙,無法靠近。居民隨即撥打了119報警。

景區消防大隊特勤二中隊和礦山路中隊趕赴現場,大約30分鐘後,大火被撲滅。

據了解,現場大約有70輛電動車在大火中被燒毀,過火面積約90平方,車棚旁停靠的一輛小轎車右側車門和玻璃也被燒毀。

無線徐州全媒體記者在現場看到一些電源線從車棚兩側的住宅中延伸出來,扯到車棚,存在飛線充電的問題。

記者發稿前,現場已經拉起了警戒線。起火原因還需消防部門進一步調查。

又是飛線?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我市已經發生多起因「飛線」充電而引發的火災事故。不少火災還「火燒連營」,給居民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

據相關行業介紹,目前電動車的社會保有量已經超過了2億輛,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猛增,由它引發的火災也在不斷上升,特別是在一些安全條件較差的老舊小區,極易造成火災事故:

4月7日深夜11點47分,我市西苑民安園30號樓下電動車起火,導致現場3輛電動車被燒毀,附近一輛汽車後保險槓被燒壞。後經調查,這是一起因為飛線充電線路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據民安園社區物業管理人員介紹,民安園屬於老小區,配套設施較少,電動車多達5000多輛,飛線充電的現象屢禁不止。23號上午,多部門聯合執法,對民安園小區內的飛線充電展開專項治理行動。

去年8月2號早上7點鐘左右,泉山區科苑小區2號樓樓下,一輛飛線充電的電動車突然起火,火災總共導致6輛電動車和1輛轎車不同程度受損。

去年8月,在科苑小區發生了一場火災,現場6輛電動車、1輛汽車起火,疑似「飛線」充電所致。

……

這一起起觸目驚心的火災,

已然給我們敲響了無數次的警鐘:

電動車決不能違規充電,

決不能進樓入戶,

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

據了解電動車一旦著火,著火後90秒,溫度便達到200℃,轉瞬間火災迅速發展。而一台電動車燃燒產生的毒氣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你要知道:

一、電動車的材料在燃燒時,會產生劇毒的一氧化碳等氣體,充斥在樓房內。

二、高溫煙霧進入人氣管後,會導致嚴重灼傷,進而發生窒息。

三、電動車燃燒產生的黑煙多,容易導致樓房內光線不足,給人員疏散帶來很大困難。

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樓道里,這種現象已經屢見不鮮。一旦發生火災,留給住戶的逃生時間比你想像中的還要短。

電動車已成為市民的重要出行交通工具

我們該如何確保電動車充電的安全呢?

如何防患於未「燃」?

重要事情說三遍

不要把電動車放在通道上充電

不要把電動車放在通道上充電

不要把電動車放在通道上充電

不要把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出口處

不要把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出口處

不要把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出口處

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以備不時之需

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以備不時之需

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以備不時之需

要使用正品。應選購使用已獲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電動車、充電器和電池,不要私自改裝電動車及其配件。

要停放得當。電動車應停放在安全地點,不要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不要占用消防車通道。電動車放置區域(房間)與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間應採用實體牆完全分隔,周圍不要放可燃物。

要嚴格充電。讓有資質的電工安裝並固定敷設電動車的充電線路,不要自己買插線板隨意充電。不要在樓道充電,充電時間不要過長,儘量把電動車放在室外充電。

充電引發火災誰之過近年來,因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的事故頻發,其中不乏造成死傷的重大事故。可是,為何這種危險的行為依然屢禁不止,若發生事故到底誰之過呢?

聽聽律師怎麼說任性而為車主負全責律師表示,電動車車主應承擔火災事故引發的民事賠償責任。因為電動車車主違反規定,私拉亂扯電線,嚴重危害消防安全,故應對電動車充電起火造成的居民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若電動車失火的原因是由於電動車的質量問題引起,應追加電動車的銷售者和生產者,由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物業和社區管理部門是否擔責除了電動車車主要擔責任,難道物業公司和社區管理部門就可以置之不理嗎?

律師表示,物業服務公司的權利與義務來源於與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是否承擔責任,要看物業服務合同中是否約定物業服務公司有安全保障義務。若物業服務合同中有安全保障義務內容,包括這種私拉亂扯電線的清理義務,那麼物業服務公司應承擔其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民事賠償責任。

至於社區管理部門,律師認為,按照《消防法》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社區管理處屬於街道辦事處性質是政府派出機構的話,若未盡到消防安全防範監督職責,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若失職構成犯罪的,應承擔刑事責任。若社區管理處是居民自治組織,由於沒有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其不承擔責任。但居民可以對不負責任的社區管理負責人提出撤換。

查明原因可向車主索賠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應當由過錯承擔人承擔侵權責任。在公安消防部門查明失火原因,核實電動車的車主後,就可以要求電動車的車主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無線徐州全媒體記者/馬濤張藝鍾趙峰

編輯/程瑤責編/劉青主編/尚健飛

都看到這兒了,點下

再走唄~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aafc42e46e9508291f5a5fd4818f31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