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資金助力脫貧】特殊困難,特殊救助,桂林平樂貧困戶可以申請這些補助,你知道嗎?

2019-08-06     平樂發布

關於開展扶貧濟困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全面深化我縣扶貧濟困工作,助力我縣脫貧攻堅工作,經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扶貧濟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平樂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具體要求見《平樂縣扶貧濟困救濟項目標準和申請流程》

二、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截止日期: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

三、工作要求

(一)相關部門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即日起,各相關部門通過電視台、報刊、微信平台、宣傳欄、廣播等方式做好政策推廣工作。縣直各單位配合做好宣傳工作,並要求縣直單位及各鄉鎮幫扶人員入戶宣傳和指導申報工作,確保本單位幫扶對象都知曉政策,鼓勵他們積極申報。

(二)各鄉鎮做好走訪調查和初步審核工作。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廣泛推廣,精心組織,並根據貧困戶提交的申請表情況及相關佐證材料,派工作組進行入戶走訪調查,核實情況,2019年8月16日前將初步核實結果(申請表)提交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要求見《平樂縣扶貧濟困救濟項目標準和申請流程》。

本通知未盡事宜,請與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繫(辦公室設在團縣委)。

聯繫電話:7882642,

地址:南洲新區弘潤大廈1樓101室。

下面和小布一起了解

扶貧濟困申報工作的

各項基本流程吧


平樂縣扶貧濟困救濟項目標準和申請流程

1

項目一

本項目針對因病住院治療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醫療救助。

(一)救助對象:因病住院治療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救助標準:其本人因病在建檔立卡期間,一年內(以陽曆時間為準)發生的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和門診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等全縣統一政策報帳和救助後,由基金管理委員會按以下辦法給予救助:

當年發生的費用,按全縣統一政策報帳和救助後仍需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基金按60—85%的比例給予救助。具體救助金額實行分段累進計算,即:

全年發生醫保目錄內累計需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分段

救助比例

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

60%

10000元以上—20000元(含20000元)

70%

20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

80%

3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

85%

50000元以上

一次性給予45000元救助

1.本項目從基金會成立以來(2018年)開始施行,原則上一年申請一次。年度內,上半年按全縣統一政策報帳和救助後的自付醫療費用達到本項目救助標準的也可在當年的7月-8月提交申請(具體時間以基金會發布的公告為準)。凡是上半年申請了救助的貧困戶,在年底進行全年救助核算的方式為:全年應獲得救助金額減去上半年已獲得救助金額得到下半年應補給的救助金額。

2.對於特別困難家庭,經審核小組認定後,可以給予自付部分全額補償救助,或者適當提高救助比例。

(三)申請流程:

項目二

項目二

本項目針對因病、因殘、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無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定期救助。

(一)救助對象:因病、因殘、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無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同一貧困戶家庭不能同時享受項目二和項目三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經調查和公示認定後,給予每戶每人150-300元/月的補貼。

(三)申請流程:

項目三:

項目三

本項目針對因學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一次性救助。

(一)救助對象:因學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同一貧困戶家庭不能同時享受項目二和項目三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經調查和公示認定後,給予每戶一次性3000-5000元救助。

(三)申請流程:

註:

1.此次救助標準適用期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原則上同一貧困戶家庭每一批次只能申報三個項目中的一個項目;

3.同一貧困戶家庭不能同時享受項目二和項目三的救助。

1

識別以下二維碼,下載《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大病救助申請表》、《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定期救助申請表》、《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一次性救助申請表》。

《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大病救助申請表》


《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定期救助申請表》


《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一次性救助申請表》



來源:平樂縣扶貧濟困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WRhDZWwBUcHTFCnfiHp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