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滯留?你真的想清楚了?

2019-07-18   中公軍轉安置

最近在公眾號後台留言諮詢滯留的戰友,越來越多,對此小軍說幾個滯留相關問題,大家參考一下!

1、傳言2019年4月1日後待安置及滯留部隊時間,不作為自主擇業年限條件、退役金軍齡增發年限、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年限;之前待安置及滯留部隊時間可計為相關年限。

也就是說軍齡十七年,滯留一年後,仍舊不能選擇自主。


2、滯留後


A、停發津貼補貼,發基本工資作生活費,直至到地方報到為止,停發的津貼補貼不予補發。


B、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報到的,要依據紀律條令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個別無理取鬧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從嚴給予降職、降級、降銜、撤職等處分,下一年度繼續安排轉業。


C、對無正當理由滯留部隊累計滿3年的轉業幹部,改作幹部復員安排。


3、只要滯留,不管是否有正當理由,職務工資、軍銜工資是不給增加的,增加的只是軍齡工資。差不多,如果一個正團滯留,一年也就能多掙一千左右吧!但因為無正當理由滯留,停發個津貼,少個幾萬,就很不划算!


4、如果趕上部隊調整工資,每年漲工資文件都明確規定,不含歷年的滯留轉業復員幹部,而正常離隊到地方報到的自主幹部是比照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漲的。


看了這些,你有什麼想法?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