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靖安縣城區內無牌無證廂式電(機)動三(四)輪車禁行的補充通告

2020-03-19     宜春政法

靖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於2019年11月19日發布了《關於靖安縣城區內無牌無證廂式電(機)動三(四)輪車禁行的通告》。為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城市發展和靖安實際,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在靖安縣城區內原有的禁行範圍內,增加禁行對象為:

一、無牌無證廂式電(機)動三(四)輪車(含帶斗);

二、已取得號牌的廂式電(機)動三輪車。

對違反通告在禁行區域內行駛的,一律依法查扣。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補充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靖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3月18日


來源:靖安交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O1IJ9HABrZ4kL1ViEHZ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