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帳戶=「洗錢帳戶」?

2020-04-20   新余網警巡查執法

案情回顧


開發區吳先生被網友拉進一個微信理財群,群里的「資深老師」自稱有渠道可以穩賺不賠,吳先生按「老師」要求多次向「**貿易有限公司」的對公帳戶轉帳,最終被騙12萬元。



為什麼吳先生會相信一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甚至轉帳12萬到對方的帳戶上呢?



一開始我也懷疑,但看到對方提供的是一個對公銀行帳戶,我以為是正規的投資理財公司,所以就把錢投進去了......


對公銀行帳戶顧名思義,是非居民(個人)帳戶,是指以公司名義在銀行開立的結算帳戶。


騙子們哪裡來的這些帳戶呢?小編,隨手在網上搜索關鍵字「購買對公帳戶」,結果讓人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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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來的這些空頭對公帳戶?


今年4月9日,我市抓獲一名販賣對公帳戶犯罪嫌疑人,據交代,該犯罪嫌疑人在網上發現有人求購公司營業執照、對公帳戶,於是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註冊了3家公司,並開設了對公銀行帳戶,轉手以1000元的價格賣出。本以為事情到此結束,不料警察卻找上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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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對公帳戶的用途是什麼?


大多數對公帳戶演變成網絡詐騙的「幕後推手」,犯罪分子很樂於使用對公帳戶。

第一,可信度高,受害人看到對公帳戶會放下戒備心理從而輕易轉帳;

第二,對公帳戶轉帳額度高,犯罪分子轉帳容易,也造成資金難以追回的後果;

第三,增加辦案難度,犯罪分子使用的對公帳戶分布於全國各地,查明相關信息需要花費警方大量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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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對公帳戶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帳戶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組織購買、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帳戶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帳戶或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帳戶。

《刑法》也明確規定,非法買賣營業執照、公章的,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開設對公帳戶、買賣對公帳戶、非法持有他人帳戶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廣大市民群眾要妥善保管好個人身份證、銀行卡、對公帳戶等信息,切莫以身試法,貪圖小利,倒買倒賣銀行卡和對公帳戶,成為罪犯的「幫凶」。

如果你身邊有買賣、濫開銀行卡和對公帳戶等違法犯罪的行為,請立即撥打110舉報。


來源:揚州市反通訊網絡詐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