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國的老百姓來說,買房一直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無論對房子有沒有需求,似乎都會考慮自己要不要買房。有需求的人可能是因為城市落戶、孩子上學等問題而買房,而沒有自住需求的人往往考慮的都是能不能通過房產投資掙錢。但無論是出於對什麼的考慮,買房這件事都是需要小心翼翼的,畢竟現在房價太貴了,一套房都是一百多萬甚至是幾百萬,所以馬虎不得,要是買到了不好的房子,會很吃虧的。那麼在現在的房地產市場中,什麼房子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呢?現階段樓市迎來了各種「新規定」,在這些「新規定」下,有3類房子以後是不能買的。
一、學區類房子
學區房一直都是房地產市場中出了名的「增值房」,因為從往年的規定來看,要想讓孩子在大城市上好學校的話,就需要在這個城市擁有一套房子,要是這套房子在學區附近的話就再好不過了,因為在房價上漲的同時,購房者自己可以利用學區房的價值,等到孩子上完學了,就可以把學區房賣出去,這樣的話能賺很多錢。當然,也正是因為學區房的這些特質,所以這類房子往往是非常貴的,也很難搶到手。
但是現在樓市迎來一個新規:租售同權。所謂的租售同權就是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城市資源待遇,租房上學將會逐步實現。而且國家直接表示今年城鎮化的重要任務之一是2019年底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要求,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這樣一來,以後孩子上學只需要租房就可以解決了,老百姓也就不必硬著頭皮買學區房了,要不然買來之後要是以後沒有人要了,就是典型的得不償失。
二、洋房和別墅
這兩種房子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一類房子,都屬於高檔住宅,普通的老百姓一般買的比較少,大都是有錢的人會買。而在前段時間,住建部就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對各大城市從2003年以來的別墅項目進行梳理,並上報違建別墅的情況,要求各省市暫時停止對別墅項目的審批。這就意味著洋房和別墅這類建築要是在建造的時候不合規的話,很有可能會被強制拆除,所以說買洋房和別墅的風險是比較大的。
三、商住兩用房
想必很多人都知道房地產市場中有這種房子,說是既可以用來自住,也可以用來辦公,而且這種房子有很多地段都不錯,價格卻不會很高,所以會有不少人買。但是國家其實對開發商建造的房產類型做出明確的性質界定,對於出售和購買商住房的做出較高的條件限制,像這種商住兩用房其實是不允許存在的,未來很多可能會追究開發商責任,所以商住兩用房也不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