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今日指出,自2013年10月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法院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443萬人次,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2682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596萬人次,437萬失信被執行人懾於信用懲戒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也就是說,目前的全國失信人員名單是1443萬,將近有1500萬人了,而這個數據在18年末的時候是1277萬,在17年末的時候,這個數據是920萬,16年末的時候,是720萬左右。
這種增長率大概是多少呢,平均下來的增長率是每年以30%速度遞增,大概3年翻一倍,那麼按照這個速度,到達2028年的時候,我國僅失信人員數量就將達到一個億。
如果按照目前我們國內人口構成,出去未成年人和65歲以上老人,我們大概有8億人口,那麼失信人員占比為1.5%左右,也就是我們看到的每67個人,就有一個可能是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我們再扣除西部偏遠地區的農民,或者負債機會較少的農民工等,相信失信人員占比會更多。
在失信人員名單中,信用卡逾期,創業貸款,民間借貸等占據了大頭。
借錢要還,這個是天經地義,也是我們個人最起碼的道德素養。所以對於欠債不還者,我們應該用立法等多種角度加以制裁。
然而,還有一些人,他們的欠錢原因可能並非自己所願,或者確實有一些不得已初衷,他們也在努力積極還錢,這個時候粗暴的利用徵信制度把他們拉入黑名單中,進行各種限制,那麼他們還有機會在未來還錢嗎?我覺得機率很低,甚至在催收,法院執行等政策之下,很多人早就喪失了活著的希望。
面對失信,或者高額的負債,我們依然可以有很多機會可以翻身,或者社會依然有很多工作要去化解這種風險。
1、 建立健全社會徵信修復機制。
對於很多因為套路貸、虛假訴訟、或者創業失敗、重大疾病的負債行為,社會應給予一定的寬容。他們比任何人更願意還清債務,他們也整日生活在焦慮之中,對於這一類人,我們一味的對他們進行各種限制,這樣他們一輩子也不容易還清債務。利用徵信修復機制,真正把這些有強烈還款意願的人拉出黑名單,讓他們可以正常找工作,做生意,這樣才能更好地賺錢去還債。
2、 建立失信人員教育培訓中心。
對於失信人員,不能僅靠自己無力償還債務就一棍子打死,然後進行曝光或者加以"老賴"等侮辱性稱號,這既是對人權的踐踏,也有違司法的真正意義。這個時候,將失信人員結合在一起,尤其是對於創業失敗的人,他們有一定資源,有創業經歷,有管理經驗,僅僅因為公司資金鍊斷裂就背負了高額債務,但是這些人只要自己不放棄,還願意繼續努力,我相信他們一定可以還清債務,開啟新的人生篇章。這個時候就需要社會及政府,把這類人整合在一起,提供一定創業扶持政策,在進行綜合創業技能的培訓,相信未來對於社會的貢獻力度會更大。
3、 增大虛假訴訟的打擊力度,高壓整治套路貸、網貸等非法出借行為。
現在很多人成為被執行人的原因可能未必是真的欠錢不還,而更有可能被人為的因素導致還不起負債,尤其是在這幾年,虛假訴訟的發現難度增加,受害人面臨著舉證難的困境,法院再審理這類民間借貸案例的時候也很難查清其中的細節,所以導致很多人因為虛假訴訟導致自己被法院拉入黑名單,尤其是對於各類小貸公司,他們利用司法漏洞,偽造相關證據材料,將很多無辜的借款人搞得負債纍纍。同時,套路貸,網貸和信用卡的廣告鋪天蓋地,很多年輕人一不留神就會被套路住。我們建議對於這類借款廣告,應該和金融類產品一樣,嚴謹對不特定人群公開宣傳。
4、 推進中小微企業創業扶植力度,尤其是對於目前願意還錢的有創業經歷的被執行人,可以進行財務託管制度,然後給予他們一定政策和資源幫助,讓他們大膽再次創業,盈利的錢直接由法院或者銀行系統勇於直接還款,相較於目前粗暴的黑名單政策,我們更應該做的是讓那些被執行人有機會靠自己的努力賺錢,而不是一味加重社會對立,營造更加惡劣的創業環境。
最後,建立徵信體系無疑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但是粗暴的一刀切的做法,也加劇了這些負債者的壓力和賺錢困難程度,不管是對於還錢還是對於社會穩定,都是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合理疏導目前的失信被執行人掙錢難的困境,讓那些願意還錢的人真正的能夠通過自己努力還錢,這樣才有助於社會和諧穩定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對於真正的「老賴」,應該加以刑罰措施,保證他們履行自身的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