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廣東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韶關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游加慧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日前,經韶關市委批准,韶關市紀委監委對游加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游加慧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決定將刑事案件降格為行政治安案件處理,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在介紹生意、協調關係、崗位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游加慧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
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游加慧開除黨籍處分;由韶關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南粵清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