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上崗」~浙江要給這些「金融試點」發錢

2020-07-14     浙江發布

原標題:競爭性「上崗」~浙江要給這些「金融試點」發錢

為深入推進實施「融資暢通工程」,更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近日,省財政廳印發了《浙江省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獎補辦法》。

浙江省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獎補資金,由省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重點用於:

• 引導支持地方因地制宜開展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 改善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

防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健全融資擔保體系和風險補償機制,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試點獎補資金採用競爭性分配方式,獎補政策 原則上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到期後進行周期綜合評價,並根據綜合評價結果適時完善試點獎補資金分配政策。

資金的申報與評審如何進行?隨小布一起來看~

做好試點方案編制工作

試點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有意向的縣(市、區)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試點方案編制工作,確定績效目標,細化工作任務,按規定以書面形式向各設區市財政局提交申報方案。

採用競爭性方式進行遴選

各設區市財政局聯合經信、科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部門,採用競爭性方式進行遴選,組織專家對各縣(市、區)報送的試點方案進行評審, 每年擇優推薦本轄區內試點縣(市、區)1個。年度間試點縣(市、區)可重複申報。

資金具體將如何分配、下達和使用?

根據確定的遴選結果,省財政對納入扶持範圍的每個試點縣(市、區)安排適當資金予以獎補。

按照預算管理規定,省財政廳及時提前下達資金預算指標,納入扶持範圍的試點縣(市、區)財政部門應根據要求,將提前下達的資金列入下一年度本級財政預算。

省財政廳在年度預算 經省人代會批准後60日內將資金下達到獲得扶持的試點縣(市、區)財政部門

試點獎補資金由試點縣(市、區)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統籌安排用於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及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創新金融服務,助推實施「融資暢通工程」。

試點縣(市、區)應注重加強部門間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通過政府引導和改革創新,激發市場活力,著力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對試點縣(市、區)工作績效情況,重點評價四個方面內容:

• 金融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總體情況;

完善融資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情況;

金融綜合服務和創新情況;

金融帶動地方發展情況。

各設區市財政局聯合經信、科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部門對試點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按規定對上年工作開展績效評價,並將績效評價結果等材料提交省財政廳。省財政廳根據工作需要對績效評價結果進行不定期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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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繆歌妮

責編:李洲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9HIbT3MBd4Bm1__YfwY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