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省級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教育廳,而教育廳的一把手是教育廳廳長,對於這一點,大家都清楚。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各省主管教育工作的部門不僅僅只有教育廳,還有一個機構叫住教育工作委員會,簡稱教育工委。而且,教育工委和教育廳雖然不是同一個機構,但是,基本上合署辦公。教育廳官網在介紹教育廳領導時,通常又把教育工委領導也列入教育廳「領導之窗」予以介紹。而且,通常在介紹省教育工委副書記的時候,會在其職務後加括弧備註「正廳級」。
也就是說,作為教育廳廳長和教育工委副書記,大家的行政級別都是一樣高:都是正廳級領導幹部。那麼,教育廳廳長和教育工委副書記,誰的職權更大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回應很多朋友對於教育廳和教育工委這2個機構的工作職權的認知模糊。
對於教育廳,大家的認知是清晰的。教育廳的工作職權,主要包括:擬定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學位授予與研究生教育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等等。
但是,對於教育工委的職能職責,很多人並不清楚。實際上,教育廳屬於省政府組成部門之一,而教育工委全稱是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因此,我們可以從黨、政的角度來理解這兩個工作機構的性質。實際上,作為教育工委,工作職權上,更多是負責教育系統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統一戰線、幹部隊伍管理等黨的工作內容。
至於為什麼教育工委副書記是正廳級呢?原因在於,在多個省份,教育工委書記都由一名省委常委兼任,省委常委屬於副省級幹部,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實則由教育工委副書記或常務副書記主持。
如果比較教育工委書記和教育廳廳長的職權,毫無疑問是教育工委書記的職權大。但是,如果比較教育工委副書記和教育廳廳長的職權,很顯然,作為教育廳廳長,工作職權更具體,涉及到的項目、經費也更多,產生的影響也更大。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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